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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青春的墓志铭:远走高飞

[转帖]青春的墓志铭:远走高飞

让我来承诺,承诺这将是我最后一次为你写下文字。喜欢你,也感激你。却不能不沉默。
  我把理想中的江小柘送给你,希望你能有一点爱屋及乌喜欢上那个写故事的人。
                 
  ——题记
                 
  新年夜前一天的傍晚,我正开着车往家赶,六环路上堵的一塌糊涂。我无奈地伏在方向盘上,等着前面长长的车龙开始蠕动。视频电话突然响了,特设的蜡笔小新黏糊滑稽的预告声音响起“秦一也来电,请接听……”。我按了一下接听键,秦一也的侧脸出现在屏幕上, 仍然是很阴郁的样子。
                 
  明天你去看江小柘吗?秦一也也不打招呼,声音低沉,一上来就直奔主题。
  我很快地接口,也不想和这个男人多说话:当然。明天下午两点在苹果园地铁站那会面吧。
  秦一也怀着同样的想法也很快地说:好的,明天见。
  我一边说“好,明天见”一边啪地一声关了电话。
                 
  车龙一点松动的意思也没有。我突然暴怒起来,把车子从辅路上开出去,拐到通往北大的四环路上。这几年北京人疯狂地往郊区搬,城中心反而空了下来,连三环四环也不怎么堵了。我像和谁赌着气一样,加足了马力,在空旷的四环路上一路狂飚,泪水不断地滴落下来 ,洒在方向盘上。十年了。毕业十年了,我还能轻车熟路地一气开到未名湖边,熄掉火,关上车门,找了一个长椅随便坐了下来。未名湖的水还是那样安静浑浊,湖边的柳树依旧依依,不同的只是徜徉其间的人们。十年前,我还在这里。还有江小柘。我低下头,眼睛湿润, 从夜晚降临心灵感伤的那一刻开始回忆。
                 
  (一)
                 
  十年前,我二十三岁,江小柘二十二岁,我们是硕士同班同学,从不同的大学考到北大读研,一见如故。江小柘常常说我们的关系正应证了一句老话“白头如新,倾盖如故”。确实,我们的关系之好在整个班里都是罕见的,旁人也很不理解我们俩怎么能一下子那么好。 我们相对而笑,因为拥有共同的秘密而更加贴心贴肺相亲相爱。
                 
  再往前三年是2001年,著名的9.11事件就发生在那一年。恐怖分子用两架飞机轻而易举地炸掉了美国世贸中心双子楼,震动全球,美国的衰败大约就是从那一起意外事件开始的。我记得当时是江小柘发短信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我还嗔怪她没事咒人家美国干嘛。 那时候,北大研究生宿舍紧张,江小柘赶上了最后一个床铺,而我的学号就排在她后面,却没有多余的床铺了,只能怪运气不好,在西门外租了一间民房过的简陋而逼仄。我就经常落足在江小柘宿舍,挤在她干净简单的小床上拉上床帘窃窃私语,一说就是大半天。
                 
  那时候的江小柘安静瘦弱,眉目清楚,有一对澄澈的眸子,笑起来灿若春花。她是我所见过的最清澈的女孩子,非常聪明,却又单纯到不谙世事,有一种与身边人格格不入的透明和迷糊。我无数次地跟她说江小柘让我做你吧,我们俩换吧,我喜欢你这样的女孩子。江小 柘就睁着微微惶恐的眸子说:为什么呀,张袖袖,你多好啊,干脆利落,哪像我腻腻乎乎优柔寡断的。我叹一口气,这个江小柘总是对自己感到极大的不确定,极大的惶惑不安,她不知道自己有多好,有多纯净。她是需要保护的,从心灵上。
                 
  那时候,董听还在济南工作,我们分离两地,感情看似坚固,谁都相信包括我自己,三年硕士毕业我会回济南和董听结婚。江小柘很羡慕我拥有那么优秀且专一的董听,羡慕我们日渐平淡的爱情。而我慢慢不甘心起来。怀疑自己并不爱董听,只是依赖或者习惯。年轻时 候,我,我们,大多数人都是把自己看得很重要的,都是萌动而不安分的,总以为除了手里紧握的这一个,一定还有更好的在前方守候。而江小柘不一样,她把自己看得很轻很轻,而且是真心实意的,她只要喜欢一个人,而并不去分辨这个人的重量。她不势利。我之所以强 调这一点是因为我和我在当时日后遇见的大部分人都是势利的,习惯用自以为睿智的语言尖利冷酷地衡量一个人的价值,戳穿一个人的面具,进行并不艰难的取舍。我想一个人若是到了我现在这个年纪,三十多岁,一定也会懂得势利是多么的可憎又是多么的难以摆脱,懂得 一个不势利的清澈如水的女孩子是多么的宝贵。
                 
  关于江小柘在爱上秦一也之前所喜欢过的男生,我并不想多说,总之都是那种我极其看不上眼的性格优柔缺乏锐气和进取心的人。而关于秦一也,我始终不明白江小柘是怎么会喜欢上这个男生的,从头至尾,我未尝对他有过一丝好感。
  江小柘轻轻笑着,说:他多好啊,趋近完美,我真怕他嫌弃我呢!
  我举起双手,叹一口气,想说天哪,他有哪一点值得你喜欢,又有哪一点比你好?看看江小柘快乐到无邪的脸,我生生把冲到嘴边的话给吞回去了。
                 
  秦一也是我们的同班同学,本科就是北大的,性格还算温和开朗,除此之外并无多少可取之处,至少在我眼里是如此。据说他之前还有一个女朋友,是高中同学,至于怎么分开的,他又是怎么和江小柘好上的,当我开始回忆时,才发现自己对此一无所知。我只记得江小 柘有段日子特别喜欢在我面前提起秦一也,而那时候我正陷入一段感情纠葛中,在董听和另一个人之间辗转为难。我没有心思去关注江小柘的情感变化,对她老提起秦一也没有多加注意,可能还粗暴地打断过她反复而小心的叙述。总之当我知道这个消息时,他们已经肩并肩 在校园里徐行了,江小柘腼腆地靠在秦一也的臂弯里,笑容灿若春花。
                 
  面对我挑剔而审视的目光,秦一也有些慌乱,很快就镇定下来,若无其事地笑着说:张袖袖,别拿我当敌人啊,有你这样的监护人,我敢对江小柘不好吗?
  我也笑笑,说:算你聪明。
                 
  江小柘看着我们俩包含机心地对话,带着洞察一切又一无所知的笑容。那时的江小柘是我们共同喜爱着的人,她独立于我们的生活之外,掠过所有尘世的恶俗和肮脏,却能保有干净清澈的自己。时至今日,我并不怀疑秦一也是喜欢江小柘的,至少在那时候。在和江小柘 长时间地相处以后,很少能有人不喜欢她,喜欢这个双眸澄澈、透明聪灵的女孩子。我所怀疑的只是秦一也是不是江小柘命中该等的那个人,他们的相识相爱究竟是宿命还是偶然。我不愿去深究,我只知道秦一也曾让江小柘那么快乐那么满足,唇边的微笑像风一样清新飘忽 。这是不是就足够,是不是就凭这一点我就该感谢这个男人。我不知道。实际上,像他恨我一样,我也恨着秦一也,恨着一去无回懊悔无限的青春岁月。
                 
  那时候,我还年轻,还不知事。把时间大把大把地虚掷在感情上,纠缠不休。当我回想起在北大度过的三年时光时,发现除了添了三道年轮外,双手空空,一无所获。青春无悔。青春期的人们反复地吟唱反复地自怜。而人到中年,我才发觉没有一种青春是不后悔的。那 么仓促那么珍贵的时光啊,却在漫不经心的抛撒里倏忽而逝。曾刻骨铭心爱过的人早已模糊了面目,而青春的校园、美好的年华却一再地在记忆里闪亮。这些道理在若干年前我就已经参透,只不过在后来的岁月里慢慢啃噬我的内心,让我痛悔焦灼而已。所以,我喜欢江小柘 ,她总在安静地读书,安静地懂得一切又遗忘一切,安静地喜欢一个人,安静地靠近世界尽头和永恒。她甚至能够大段大段地背诵瑰丽的诗篇。我还记得她用清甜而振颤的嗓音背诵海子的诗,面容专注,有无比动人的光彩:
                 
  千年后如若我再生于祖国的河岸
                 
  千年后我再次拥有中国的稻田 和周天子的雪山
                 
  天马踢踏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我选择永恒的事业
                 
  ——海子。《祖国(或以梦为马)》
                 
  许多年后,在纪念海子诗歌朗诵会上(天知道,开着一家贸易公司忙得四脚朝天,对诗歌一窍不通,被生活折磨得奄奄一息庸俗不堪的我是怎么会去听一场诗歌朗诵会的,或许,是因为我想起了江小柘,想起她曾光华满面地朗诵海子的诗句,她曾一再提过的天才的早夭 的属于麦地和天空的诗人),有一个女孩朗诵了这首诗。我又听到熟悉的字句,“面对大河 /我无限惭愧 /我年华虚度 /空有一身疲倦”,眼泪不可抑制地掉下来,甚至开始不顾仪态地小声抽泣,我想起了江小柘,永远不合时宜永远诗意超然的江小柘,她站在往事里隔着遥远的风烟对着我微笑,单纯的又是洞悉万物的,灿若春花。她是否早就料到有朝一日我会帮她来听一场诗歌朗诵会,料到 我会哭泣,她是否早就明白所谓永恒也只是一刹那,一切只不过是过眼云烟,是否早就对现实感到失望,如我今日一样。

(二)
                 
  十多年前,我还没有对现实失望。实际上,年轻时候的我忙忙碌碌晕头转向,根本没有时间去思考现实与理想、刹那与永恒之间的关系。在江小柘讲述她对宇宙、时空、个人、死亡的思虑和恐惧时,我总是顾左右而言它,把话题给轻轻巧巧地岔过去。我不明白她的小脑 袋里怎么能有那么多至少在我看来稀奇古怪的念头,她为什么就不能如我一样单单注重物质化的东西。江小柘忧伤地看着我,欲言又止。拥有一颗敏感多思的心的江小柘其实是一个不快乐的人,尽管她有着纯净灿烂的笑容。
                 
  而我自己,怎么说呢,我是个有所追求但又相当容易被环境困囿的人。刚到北大漂泊索居的一年对我的影响是相当大的,遇见的形形色色恶劣庸俗的人也使我的心境更加糟糕,不自觉地就变成了一个敏锐势利的人,曾经温暖柔和的情怀渐渐不复存在。这让我更加的喜欢 江小柘,比起我所遇见的其他人,那些目的明确语言无味的人,江小柘的清新自在聪慧善良是多么的难能可贵不可多得。我小心地呵护着我们的情谊,就像呵护着冰山上纤尘不染的雪莲,呵护着单纯又智慧的江小柘。所以,当我知道江小柘和秦一也好上了时,我才会担心, 才会暗示秦一也不要做对不起江小柘的事情。
                 
  我还记得那年的冬天相当的冷。租给我房子的老头相当吝啬,白天都不烧暖气,冻得我裹着被子下不了床。偶尔去一次学校就赖在江小柘那不肯走,学校暖气供的相当足,宿舍里空气又暖又甜。那时候,我刚刚识破了一个男人的真实意图,快意又失望,和董听的感情又 随之更进了一步。而江小柘刚和秦一也好上不久,笑容甜美,心情安谧,即使是和我一起痛骂那个不地道的男人时,脸上还是洋溢着笑意。总之,那个冬天虽然寒冷,我们的心情却都是美好的。农园食堂也才刚刚建成,青灰色的砖墙看着相当气派。我、江小柘和秦一也还专 门赶着开业那天去吃了一顿饭,大家各端一个红色托盘,喜气洋洋,不像来吃饭,倒像是剪彩。
                 
  回忆总是拉拉杂杂没头没绪。那是我在北京度过的第一个冬天,也是乾今为止最美好的一个冬天。江小柘穿着米白色羽绒服,围着我送她的玫瑰红羊毛围巾,挽着秦一也的胳膊慢悠悠地走在肃杀的冬日里,苍茫底子上唯一的暖色。她和人打招呼的时候不说话,而是喜欢 先微笑一下,然后扬扬眉毛,很愉快的样子。我是有点嫉妒秦一也的,轻轻松松就把江小柘给征服了,害得我要跟她多待一会还得跟他请示。看起来飞扬不羁的江小柘谈起恋爱和一般人没有任何区别,甚至因了她的心底透明而在交出自我时更加彻底。她是那样的无所防备单 纯明朗,睁着一双澄澈的眸子,全心地爱着这个世界和人。
                 
  那会北大培养研究生就像放羊一样,一个班就有四十来人,搞得我们也全无精英意识,基本都在混日子。第一年我就不记得我都干了些什么,除了上课、睡觉、恋爱,连期末作业都是董听帮我写的。身边的人都绷着脸,好像在做大事一样,揭开表皮一看,全和我一样浑 浑噩噩蹉跎岁月。坦白说,我们班的大部分人我都不喜欢,我也曾一再地对江小柘预言他们都不会有广大的前途。十多年过去了,大部分人还活着还在北京,和我曾预言的一样都没有什么大的出息,混得最好的一个也不过是个处长。我曾预言,不止一次地预言江小柘会有明 亮的前程,她总是微微窘迫地别过脸,说:张袖袖,你少编排我,我们班哪一个不比我强?我不说话,我相信自己的眼光。我固执地等待着让时间来证明一切,证明我的远见卓识。
                 
  我不知道怎么来具体描述一个江小柘。她是惶恐的,又是骄傲的,是幽默的,也是忧伤的,是平淡的,也是隽永的。她沉默地伫立在过往里,任我如何喋喋不休痛心疾首,她还是沉默,沉默,眼睛里装满了深刻而新鲜的沧桑与悲凉。我的胸口像被谁突然狠狠地揍了一拳 ,疼得说不出话来。我知道,我早就该知道,回忆是作不得数的,也是最教人厌恶的,江小柘不会喜欢别人来回忆她,尽管我带着无限的温情和感伤,清晰又模糊。
                 
  我曾设想过会有怎么样一个人来爱江小柘,必定是出色坚定锐气十足的,能够懂得江小柘的脆弱和肆意。但是秦一也,他是那样平庸而偏狭的一个男人,我实在不放心把江小柘交到他手里。或许那时候我就预感到了什么,只是不愿去深想罢了。而那时候,我怀疑是我自 己的势利使得我对秦一也殊无好感,我一直喜欢强势一点的男生。江小柘用恳求的语气劝我说:张袖袖,你干吗不喜欢一也呀,他多温和呀,他能喜欢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我敲敲她的脑门,大声说道:这可是你自己选的啊,将来后悔了别来找我哭诉!江小柘笑了,说: 才不会呢。说完俏皮地转了一个圈,身姿轻盈。我只能祝福她,祝福我的江小柘,有快乐真诚长长久久的爱情。

(三)
                 
  那个时候的秦一也还没现在这么阴郁,对江小柘也是真心宠溺的,至少在一开始。那时候的大自然花卉市场还没被拆掉,秦一也经常陪着江小柘在里面转悠,买下一盆又一盆的植物,两人的宿舍都放不下了,只好把旧的都给送到我住的地方来。江小柘捧着一盆月季走在 前面,秦一也提着两盆吊兰跟在后面,两个人都长的清清爽爽,又捧着青翠漂亮的植物,走在路上倒也算道风景。
                 
  江小柘在和秦一也生气的时候,喜欢沉默不语,眼睛盯着某处,他说什么她也听不见。我劝她不要这样,有什么不高兴得就说出来,省得秦一也猜你的心事。江小柘偏着头,说:“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不想说话。”我不好再说什么。每个人都有捍卫自己的方式 。关键在于最亲近的那个人是不是能够接受并尊重。秦一也大概是很不耐烦的,至少我就碰见过好几次秦一也怒气冲冲地走在前面,江小柘低着头慢吞吞地跟着,神态煞是楚楚可怜。
                 
  他们也像每一对普通的情侣一样,一起吃饭,去图书馆,晚饭后去湖边散步,偶尔去大讲堂看电影,吵架和好,甜蜜忧愁。江小柘不太喜欢逛街,倒是喜欢钻书店和音像店,一旦进去了脚步就像生了根一样,怎么唤她也不走。秦一也在旁边等得很恼火,上前一把拽过江 小柘的胳膊,低吼一声说:“江小柘,把你卖到这里做服务员好了!”江小柘惶恐歉意地笑着,再路过书店音像店就不肯进去了,很自觉地要在外面等秦一也,弄得秦一也倒有些不好意思了,觉得自己过分了点。
                 
  那时候,那时候。我回忆着这些细碎的小事,希望以此拼出一个完整的江小柘,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活泼聪明佻达的江小柘。
                 
  我还记得在路上看见秦一也和他前女朋友李月华的那一天。应该是2002年9月10日吧,正好是教师节,那时候我已经搬到万柳公寓去了。那会子万柳公寓才刚刚建好,而如今那里已经和昌平一样成为历史了。我们是第一批入住的学生,眼见着那里渐渐地繁华完善 起来,也算是见证一段历史。我之所以清晰地记得是因为那一天我匆匆忙忙地从万柳赶过来给导师送花篮,却意外地在小西门外看见了秦一也和一个女孩面对面地站着,表情激动,一幅久别重逢的样子。事实上,他们也正是久别重逢。李月华辞掉了陕西老家的工作,决意来 北京发展,那天是他们分手一年后第一次见面。
                 
  我忙着给老师送花篮也没跟秦一也打招呼,当时转的念头是这个李月华是不是来者不善啊。送完了就想去给江小柘提个醒,这家伙一向在俗事上脑筋迟钝。进到她宿舍,她正靠在床头沉迷地读一本武侠书呢,叫了她三声才应。“刚才我看见秦一也和一女孩站在西门那, 看那架势好像关系不一般啊。”我找了个凳子坐下来,悠悠地说道。“我知道啊,是李月华,他以前的女朋友,来北京工作的,你想哪去了。”江小柘头也不抬。“后院快要失火了你还这么镇定?”我跷起腿,说,“你也不把秦一也看紧点,不过,飞了也没关系,找个更好 的。”江小柘推了我一把,笑着说:“你混说些什么呢。秦一也不是那种反反复复的人。”“你怎么知道?我看男人都差不多。”我故意逗她。“我当然知道,要不我干吗还和他好呀?”江小柘果然上当了,声音急得都高了。我站起身,敲了敲桌子,说道:“不和你逗啦, 我先走了。江小柘同学,看好你的白马王子。”
                 
  我那时其实也挺烦恼的,和董听相隔两地,感情越来越脆弱。哪位哲人说过,千万不要试图考验爱情,最后受伤的只是自己。在北京呆了一年以后,我回济南的打算并不那么坚决了,这个巨大而魅惑的城市让我觉得生活充满了动荡和吸引,那是济南的安逸和沉闷所不能 比拟的。我得承认,我一直就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这一点连董听都没发觉,他只以为我是弱质纤纤胸无大志的。只有江小柘洞察了我文弱外表下的野心,在我不停地和不同的男人交往以拓宽视野时,忧心忡忡地对我说:“张袖袖,你很漂亮,很多男人喜欢你,但你要知道 究竟什么是最可贵的。不要把爱情和前途捆绑起来,要保持爱的独立性。”那时候的我,怎么能够听得进去这番金玉良言呢,我要留在北京,我要有更出色的爱情和人。说到底,我是个势利的人,更重利益,感情退后。江小柘不是,她把感情看得比天还高,把秦一也看得比 自己还重要。我曾问她假如秦一也需要她为他献出生命,她会如何。江小柘毫不犹豫地回答说她一定会的。我听了蓦然心惊,扪心自问自己能不能为董听献出生命,答案显然是不会。我永远是那种人,那种一辈子不能洞悉生命的真相,一辈子自以为精明却混沌无比,却始终 会爱自己胜过爱任何人。
                 
  洛杰阁就在那个时候进入了我的生活。他是清华电子系研究生,其貌不扬,但却有一种很强硬的气质,虽是个理科生,讲起话来旁征博引滔滔不绝,致命地吸引了我。董听聪明却不多言,且和江小柘一样不喜欢表现自己,有很单纯的自卑。我被洛杰阁迷住了,天天赶着 和他约会,摆出迷人的笑容听他气势磅礴地雄辩,一颗心慢慢地朝他身上移。江小柘却极不欣赏洛杰阁,说他光会摆空架子唬人罢了,全无一点真才实学,而且心术不太正。我一点也听不进去,反怪江小柘没有眼光。事实,后来的事实证明江小柘是多么的具有先见之明多么 的聪明准确啊,可惜愚钝偏执后知后觉如我在当时却不明了罢了。

(四)
                 
  七十年代人算是尴尬的,往前没有六十年代人的激情和文艺,往后缺乏八十年代人的自信和入世,慌张地徘徊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寻找着平衡点,周身洋溢着叫人憎恶的小家子气。北大里早已没有所谓的自由与独立、学术与争鸣气氛了,人人为着自己的俗利奔忙。这很 难说好还是不好,具体到个体的时候,很可以看作是大丈夫独善其身的,而当很多人都是这样的时候,空气不免就污浊起来,少了清新旷达之气。我的确是失望的,怀着朝圣的虔诚从略显疲态的齐鲁大地来到北大的时候,却发现除了博雅塔还静静伫立之外,一切都已经改变 。幸好我遇见了江小柘,这个来自六朝古都的灵秀女孩,从天而降,带着不合时宜的古雅和清新。我不能想象,假如没有江小柘,我是否还会如今日一般热爱着北大,千疮百孔黯淡隐忍的北大,热爱我们遗失在过往的青春最末岁月,是否还愿意含着热泪走入回忆,走入生命 中不能承受之痛。她是苍茫回忆里唯一的雪白,是我用心喜爱用心呵护却不能不丢失的瑰宝,是我短暂一生里早早结束的完美。

人到中年,却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抒情喜欢回忆。“如何能够不抒情?”二十一岁的江小柘微微扬着脸,声音清亮地问我和秦一也,“我用这个做题目写小说,好不好?你们不是经常笑我喜欢抒情吗?干脆就抒情到底!”我和秦一也哈哈大笑,什么年代了还抒情?我们嘲笑 着江小柘近乎天真的诗意,在我们现实而狭窄的心里,抒情是多么可笑多么多余多么落伍的一件事情。某种意义上,我和秦一也是同一种人,对人生充满目的,重眼前利益,喜欢权衡得失,丢失了自己的本心。所以,我们才会共同喜欢上江小柘,从她的身上能找到所有自己 渴望拥有的东西。我们互相提防互相仇视,却因为一个共同喜欢着的女孩而不得不客气谦让假装友好。这不难,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什么比隐藏自己的面目更容易的事情了。江小柘曾苦恼地问我怎么样才能喜怒不形于色。我怎么能告诉她,只要她丢掉自己剔透的心灵,丢掉 纯真的本心,就能做到,很轻易地做到。我,秦一也,我们都想不出来一个镇定自若深不可测的江小柘是什么样,她如果不慌张不惊恐不天真不智慧会变成谁呢?反正不是江小柘。
                 
  我叹口气。也好,江小柘永远做她自己,永远不为任何人改变。也好,也好。三十多岁的我都不敢多照镜子,不敢看里面那个明艳照人却精明冷酷的妇人。时间真真是残忍,硬生生地将一个人的面目变得和他的本心一样。
                 
  李月华,怎么说呢?她是可谅解的,却不是可爱的。当我第二次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我就知道在这一场俗套的爱情战争里,江小柘是注定要输的。那天天气很冷,毕竟深秋了。李月华张罗着请吃饭,说是大家认识一下。我从万柳早早赶来,阴沉着脸在江小柘宿舍里转 悠。江小柘却没事人一般,只是把球鞋给穿反了,我提醒她,她还说怪不得觉得那么别扭。出门又忘了带门卡,在楼下等了好几分钟才等到门开。秦一也已经很不耐烦了,劈头冲江小柘道:“江小柘,你能不能有点时间观念?”江小柘陪着笑脸,连声说对不起。我刚要开口 ,站在秦一也旁边的李月华就老练而大方地说道:“这位就是江小柘吧。我是李月华,常听一也提起你。”江小柘更慌了,话也说不溜了,红着脸说道:“对,对,我是江小柘。你好,我迟到了,真不好意思……”秦一也看不得江小柘慌慌张张的样子,粗暴地打断她说:“ 走吧。有话待会再说。”江小柘很懂事地停住话头,亲热地想去挽秦一也的胳膊,却被秦一也轻轻避开了。江小柘脸又红了,手臂伸在半空里缩不回来。我上前一把拽过她的胳膊,拍拍她的肩膀。江小柘转过头冲我温柔地笑了一下,眼圈都红了。
                 
  那时候海淀图书城还没被夷为平地,肮脏嘈杂,一路上尽是推销假证件和盗版光盘的。我们去的是一家叫天外天的烤鸭店,菜很一般,服务还不错。点菜的时候,李月华接过菜单,问服务员这里都有什么鱼。问完歪着头,很亲密很自然地说道:“我记得一也以前是最喜 欢吃鱼的了,不知道现在还喜欢不喜欢。”江小柘的脸色刷地变了。江小柘不吃鱼,所以一般和她在一起吃饭都是不点鱼的。秦一也打了个哈哈,含糊地说道:“嗯,还行,还行。”李月华娇嗔地说道:“什么叫还行啊。那就来一条清蒸的吧。”接下来大家胡乱点了几个菜 ,要了果汁和啤酒。江小柘想让秦一也高兴,伸过杯子说:“给我倒点啤酒吧,我也来喝酒。”秦一也却误会她想借酒撒气,不肯给她倒,两个人推来推去僵在那里。李月华伸过杯子,说道:“就给小柘倒点吧。我也来喝点。”秦一也无奈,给她们各倒了半杯。李月华首先 举杯,对江小柘说:“小柘,谢谢你照顾一也,我来北京以后少不得麻烦他呢,你可别介意啊。”江小柘,还没学会虚伪客套的江小柘,立即发自肺腑地说道:“不,不,我不会介意的。一也多照料你是应该的。”说完端起杯子一饮而尽。那顿饭基本就是李月华唱主角,秦 一也闷头喝酒,江小柘慌乱失措,我冷眼看着这个用心良苦破釜沉舟为了失去的爱情一路追到北京来的女人,心下感叹怎么这么俗套的二女抢夫的故事竟然让不染尘埃心底透明的江小柘给遇见了呢,这傻子哪里是人家对手啊。李月华高大窈窕,浓眉大眼,笑声朗朗,一看就 是那种谙练人情世故熟知客套虚言的人,江小柘给她逼得越发的瘦小,越发的词不达意,越发的上不得台面。
                 
  吃完饭出来,已经八点多了。秦一也送李月华回去,我和江小柘一起回她宿舍。本来我是可以直接回万柳的,江小柘可怜巴巴的神气使我不忍心撂下她一人。江小柘把脸贴在我的胳膊上,问:“张袖袖,我是不是没有李月华好?她又高又漂亮,大大方方的,哎,怪不得 以前一也喜欢她,连我都要喜欢她呢。张袖袖,你说秦一也怎么会喜欢我呢,唉,我又笨又不会做人又不漂亮……”我打断她说:“那你就高风亮节主动让贤。”江小柘叹口气,慢慢说道:“可是我真喜欢秦一也哪,我常常不知道怎么表达。我怕他不高兴怕他看不起,可是 我真的喜欢他哪。”江小柘的声音渐渐地了下去,像是梦中呓语。我突然很心疼这个伏在我肩膀上的弱小女孩,心疼她的无所防备心疼她的爱情她的无助。二十一岁。其实许多这个年纪的女孩在爱情里早就历练的百毒不侵身手矫健了,她们把自己防护得很好,宁肯我负天下 男人,不可天下男人负我。她们妆容精致,举止娴雅,得体矜持,从不惊慌失措大惊失色,被人夺去的东西一定要拿回来,不为珍惜,只为体面。我,李月华,都是这样的女人。我们一眼看穿了对方,警觉地互相防备,端着酒杯说着暗藏机锋的客套话,面带笑容宛若春风。 而二十一岁的江小柘呢,她意外地保持着孩子一样的纯净和善良,她只会无保留地交出自我,不会伤害任何人。她是注定要被凡俗辜负的。

(五)
                 
  江小柘以前很喜欢的一首歌叫做《我和我的梦想远走高飞》,是一个叫高明骏的台湾歌手在若干年前唱的,现在的人们是不可能记得了,连当年红极一时的周杰伦都成了古董人物。“所有儿时的梦想,原来要到处去流浪。去往一个地方,属于我的天堂。我要和我的梦想 远走高飞,飞到一片蔚蓝的岁月……”,江小柘偏着头,轻轻哼着歌,笑容甜美。我记得她还喜欢一个叫陈升的老歌手,喜欢他哼哼唧唧含糊不清的演唱方式,喜欢那些温柔独特的歌词。她喜欢摇滚乐,喜欢欧洲电影,喜欢武侠喜欢哲学。当年她在BBS上做着一个小斑竹 ,写了很多伤感而澄明的文字,可惜那时候我从不曾好好看过,不曾贴近过她的内心。我需要她来化解尘世的污浊,需要她神采飞扬地坐在我面前无论讲到什么都是信手拈来趣味横生,却没有多一分了解和关怀给她,直到仓促地失去她,无限追悔。走向苍老的路途上我一再 地想起她,想起她总是二十多岁的模样,总是微微拘谨地笑着,灿若春花。
                 
  年轻时候的我,多么糊涂。我失去江小柘,又错过董听。董听。董听。我们并没有终成眷属,甚至没有成为好朋友。我被洛杰阁迷的一塌糊涂,在对他还不确切之前,就急切地向董听提出了分手。年轻时候的我,目光短浅心气高傲的我,错过了一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男 孩。江小柘为这事差点跟我翻脸,她说张袖袖,你真让我失望。我转过头,不理她。我总以为在看人这件事情上我比江小柘更在行更有经验。我以为我看准了洛杰阁是我要找的那种男人,那种貌不惊人强悍雄辩的男人,我对董听无尽的温柔和耐心失去了兴趣,不肯再在这个 男孩身上虚掷青春,尽管他是那样深刻地爱着我,甘愿为我付出一切。董听从济南来北京找我,我却躲在屋里避而不见。江小柘接待了董听,不知道两个人谈论了些什么,反正第二天董听就平静地回济南去了,托江小柘送给我六十张小卡片,在第一张上写着“袖袖,我曾以 为余生我们能在一起度过,曾以为能每年送你一张小卡片,一直送到八十岁,直到你变成一个好看的白发老太太。我相信有人比我更爱你,也相信你能过的更好,那么,我就不祝福你了。保重。董听”我的泪哗啦哗啦地掉下来,打湿了手中的卡片。翻过来,深蓝色的底子上 两个头靠头的背影,天上一轮明月升起。十八岁那年爱上这个心细如发胸怀广阔的男孩,深更半夜坐在操场上看月亮,他搂住我的肩膀说假如有一天分开,要每年送我一张小卡片,要永远记得我,也要我永远记得他。月光清寒,大地安宁,操场上空无一人。那是他第一次向 我表白,第一次吻我,第一次承诺要每年送我一张小卡片。十九岁,二十岁,二十一岁,我们在一起四年了,比亲人还亲,却离当初的心动越来越远。他把余生的卡片全部送给我了,他不想看着我变成一个老太太了。我哭得很伤心。十年过去了,中年的我才知道自己错过的 是多么珍贵的东西,一地沙砾里唯一的珍珠,繁华人间里最后的真心,却被我轻易地丢弃了,且义无反顾。董听就这样走出了我的生命,从此人海茫茫杳无音信。
                 
  江小柘说你哭吧使劲哭吧,你后悔吧使劲后悔吧。说完她也哭了。我倒不哭了,擦干眼泪,把卡片锁进柜子里,说:“江小柘,我们去吃饭吧。”江小柘瞪着眼泪模糊的眸子,吃惊地看着我。我苦涩地笑笑,说:“我还不了解董听吗,他肯定找个地方独自舔伤口去了, 他不会再给我机会让我解释或者安慰了,他一去不回。”江小柘说:“张袖袖,告诉我,你会后悔吗?”
                 
  二十二岁的我仰着脸,憋着眼泪说:“不,我不后悔。江小柘,我不是你,我不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
  三十三岁的我低着头,流着眼泪说:“对,我后悔了。江小柘,我早就后悔了,我做了一件世界上最愚蠢的事情。”
                 
  当年的我喜欢江小柘仅仅是因为她的聪明她的才气她的单纯她的温柔,如今的我喜欢江小柘是因为她的智慧她的善良她的执著她的痴情。这些品质隔着十年的岁月回头望,而越加显出其美好珍贵。
                 
  一生有多荒诞。所苦苦追求的到头来发现一文不值。比如我曾为了洛杰阁而负了董听,曾为了洛杰阁向我描绘出的绚丽前景心动不已,毫不犹豫地舍掉了四年的初恋。到最后,咳,我该怎么来说呢。到最后,我发现他是一个骗子,一个不高明却足以迷惑一个虚荣而野心 勃勃的女人的骗子。他出身贫寒,却自称是世家子弟;来自不知名的小县城,却硬说自己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只不过随着被流放的祖辈在外地长大而已。他舌绽莲花滔滔不绝,描绘着豪门、出国、贵族的梦,每一个谎言都击中我的软肋。更要命的是,他还同时和几个女人 周旋。我该恨他吗?在揭开谜底的一霎那,我恨得想把他杀了。冷静下来,也只能怪自己,他只是妄图以谎言虏获一个漂亮女人罢了,是我自己的虚荣和不安分成全了他的谎话,毁掉了自己的初恋。我甚至没有力气骂他,只是把还在喋喋不休试图挽回的他推到门外,把所有 他送的东西一股脑地用力砸到他脸上。关上门,我靠在门背后浑身冰凉。
(六)
                 
  假如我叫喊,谁将在天使的序列中听到我?
  ——里尔克《杜伊诺哀歌。第一首哀歌》
                 
  二十一岁的江小柘挣扎在爱情里,却没有人能帮助她。她苦恼地坐在我面前,哀哀地说:“秦一也是在和我好之前和李月华分手的,他说他不爱她了。可为什么现在又和李月华走得这样近呢?李月华说她还爱着他,情愿就这样不要名分和他在一起。这算什么呢?秦一也 说他爱我,对李月华只是歉疚和感激。我相信他,我也觉得自己很小气,可是我真的不喜欢他老是和李月华在一起啊。”我握住她的手,找不到词来安慰她。她突然低下头,眼泪大滴大滴地掉在桌子上,声音哽咽:“张袖袖,我是真的喜欢秦一也,我不希望他烦恼,如果他 说他爱李月华,我一定会离开他的啊,一定会过得好好的,不让他抱歉的啊。”
                 
  第二年,也就是2003年,非典来临。这起事件如今早就写入教科书了吧,不知道有没有提到这场瘟疫还毁掉了一个女孩的爱情。四月份的时候李月华要回陕西躲避非典,一个人又不敢走,秦一也不能不相陪。江小柘跑上跑下地为他准备行装,冒着危险送他到北京站 ,泪水涟涟。她哭的不能自已,秦一也也红了眼睛,当着李月华的面紧紧地抱了抱她,让她好好在北京呆着等他回来,注意安全。江小柘已经哭得没有力气说话了,只知道一个劲地点头。
                 
  后来,北京就全城戒严了,返乡的学生没有命令不能自行返校。直到六月份,秦一也才得到返校的通知。在这期间,他和江小柘只能电话联系,和李月华倒是天天见面,毕竟家都在一个乡里。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不得而知,只知道秦一也是和李月华一起回来的,欢欢喜喜 去接站的江小柘看见李月华亲昵地靠在秦一也身边,当即变了脸色,掉头就走。从火车站到北大那么远,她愣是一个人慢慢走回来了,到了宿舍眼睛肿得像个桃子,脚底起了好几个大水泡。话也不说,一头栽到床上,当夜就发起高烧。秦一也守在她身边,紧握着她小小的手 ,面容焦灼而悲苦。我单刀直入地问他和李月华到底怎么回事。秦一也皱着眉头,说:“我喜欢江小柘,你也知道,但她太天真太个性。这次回去我父母还是希望我能和李月华好,他们不希望我找一个南方人。”我愤怒地说道:“秦一也,我问的是你自己的态度,你也知道 江小柘有多喜欢你,你不能就这样辜负她!”秦一也低头抽烟,没说话。我看着昏昏沉睡的江小柘,悲愤又无奈。她选择深深爱上的,这样一个迟疑不决摇摆不定的男人,她注定要受的苦。我无话可说。
                 
  江小柘病好了之后,整个人消瘦了一大圈,蔫蔫的,不怎么说话。她谅解了秦一也,尽管她还那么喜欢他。我说:“江小柘,你还喜欢秦一也干嘛,这个男人太软弱不值得你喜欢。”江小柘虚弱地笑笑,说:“每个人都有为难之处。你想知道我曾对董听说了什么吗?” 我点点头。江小柘侧过脸,说:“我对他说,爱一个人,就要让他/她快乐。”
                 
  一晃就是研三了,该毕业了。我们都忙着找工作,刚好那年形势也不好,人人如临大敌。我和江小柘准备去南下广州,大展拳脚,远离这个伤心地。江小柘开心地说:“张袖袖,我们要混成南方绝代双娇,风风光光地回北京给人看!”我嬉笑着说:“给谁看啊?负心郎 ?”江小柘红了脸,说:“不是。不给谁看。只要我们自己快乐就行。”我知道她的心里还是忘不掉秦一也,毕竟他是她爱上的第一个人,而她又是那样一个认真执著的人。
                 
  秦一也也知道江小柘要去南方,心里难免失落。他该懂得江小柘的价值,懂得失去这样一个可爱而美好的女孩子多么可惜。在分手的这段时间里,江小柘夜夜失眠,神思恍惚,写了一大堆关于他的文字,却不给任何人看。她拒绝帮助拒绝倾诉,我看着她的憔悴失落和强 做欢颜,却无能为力。这个水晶一样透明的女孩子,坚强而骄傲。我也希望我们早点毕业一起去广州,希望早日看到以前那个活泼佻达聪明幽默的江小柘,希望看到她轻快地走在校园里,抬头看着天空,旁若无人。
                 
  新年夜秦一也约上江小柘吃饭。他笑着给江小柘倒上啤酒,说:“小柘,我们是两年前的这一天好的。今天算是两周年吧,虽然已经分开了。还记得我曾阻止你喝酒吗?今天我陪你,我们好好喝。”江小柘一下子就被打动了,说:“嗯,谢谢你,秦一也,你好吗?”秦 一也说:“我很好。你呢?”江小柘说:“我也很好。那,李月华好吗?”秦一也不动声色地说道:“她也很好。”那顿饭吃了很久,两个人都喝醉了,江小柘伏在秦一也肩膀上哭了。她说:“秦一也,你知道吗?你知道我喜欢你吗?为什么你不要我呢?为什么呢?秦一也 ,我有不好的地方你说了我改就是了,你干吗不要我呢?秦一也,秦一也……”。秦一也伸出手臂紧紧地抱住她,说:“对不起,对不起,江小柘,你忘掉我吧,你忘掉我吧。”江小柘摇摇头,泪落纷纷,她说:“秦一也,你错了,你没有什么可抱歉的,真的,是我自己不 好,是我配不上你。我真难过我真遗憾……”秦一也更紧地搂住了她,说不出话来。
                 
  回来的路上,两个人跌跌撞撞,互相搀扶着。在硅谷前面的那个立交桥下,他们遇见了李月华。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李月华去秦一也宿舍找他,没找到,打他手机也不接,就在学校外面转着等他。秦一也和江小柘正准备过马路,江小柘还紧紧地挽着秦一也的胳膊,李 月华借着汽车的灯光一眼就看见了那两个紧紧靠在一起的人,她大喊一声:“秦一也,江小柘!”声音高亢而狂怒,对面的两个人听了吓得赶紧朝这面跑。那时候,北京的交通非常混乱,硅谷前面那条道上的车都是横冲直撞不顾行人的,平时我们过马路都得等了又等看了又 看,十二万分的小心。还处在迷糊状态的秦一也和江小柘朝着李月华的方向急急忙忙地奔过来,两个人不顾飞驰的车辆,就那样飞跑着横穿马路,一刹那,就在那一刹那,一辆卡车急速地从侧面驶过来,所有看见的人都屏住了呼吸,等待着悲剧的发生。江小柘猛然清醒,一 把推开了秦一也。她惊恐地倒在了陌生的车轮下。来不及呼喊,来不及闪避。
                 
  我不能相信。不能相信四十三公斤的江小柘能推得动八十三公斤的秦一也,不能相信过马路一直小心翼翼的江小柘竟然会被车撞死,不能相信白天还活泼泼地站在我面前的江小柘夜晚就浸在了血泊中,千呼万唤不能醒转。
                 
  秦一也一瞬间苍老阴郁,从那一刻起,到现在,我再也没见过这个男人的笑容。同样,在他面前,我也没有笑过。我们不再联系,只在新年夜那天一起去看江小柘。我们共同喜欢的江小柘,前途无量聪慧透明的江小柘,永远死在了二十二岁的最后一天,永远怀着对爱情 的坚贞和热爱,永远保持着二十二岁的明亮和善良,永远孤单永远寂寞永远飞翔在往事里。收拾遗物时,我看到一本记事本,是江小柘平时草草记的只言片语,在新年夜那一天写的是:假如我叫喊,谁将在天使的序列中听到我?字迹潦草而落拓。江小柘常常说最能看出一个 人性情的就是字迹了。这一天的字写的压抑而悲伤,而以前,她的字写的飞扬跳脱,行云流水无拘无束。我仰起头,不知道天空的云层里究竟有没有天使在呼喊,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江小柘。
                 
                 
  2013年新年夜,我和秦一也各抱一束鲜花站在江小柘墓前。他抱的是血红的玫瑰。我抱的是雪白的百合。这都是江小柘喜爱的花。我们放下鲜花,同时放下一本书,同一本书,蓝色封面的《里尔克诗全编》。站起身,在这一刻我决定原谅这个男人,原谅过去。
                 
  我们沉默地立在墓前,墓碑上嵌着江小柘的照片,她微微惶恐地在风里面笑着,灿若春花。墓碑上刻着一行字:我们最爱的江小柘。假如你叫喊,我们将在天使的序列中听到你。
                 
  有风慢慢地吹过,吹过寂静的墓地,天空里有人用力地奔跑起来,刮的风带得墓碑前的花哗啦啦地响,像是有谁在唱歌,又像是有谁在叫喊。
                 
  远走高飞。我们的江小柘,与我们青春最末岁月血肉相连的江小柘,在二十二岁那年就带着破碎而失望的心远走高飞,永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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