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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地为牢

画地为牢

(一)


天气突然变得很冷。

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
窗外的天还是没有亮透,城市正呈现着不怀好意的灰褐色,在窗帘的缝隙中冷冷的与她对视。
她不禁打了个寒噤,仅仅剩在外得半张脸也缩进被子里。
视野顺势被黑暗填充,空气温暖而柔软,满是自己身体的气味,熟悉而可信赖。
她觉得找到一处地方,安全的地方,可以安睡。
她将身体蜷得更紧,在黑暗中,她偷偷地笑。
可以安睡。
这时身边却有人坐起来,问。

今天没课么?

她受惊似的钻出被子,十个指节缺血般的发白。
今天没课么?他以为她没有听清。

有。
她看着他从身边下床,抓起橱上的衬衫。
吃早饭么?
他准备脱掉睡衣,又停下,抱起衣服走出卧室。

不,不吃。
洗手池的方向穿来洗漱的声音,接着厨房里的冰箱被打开,微波炉开始嗡嗡的工作。

还是吃一点吧。

她没有说话,只是长长的叹气。
她需要一点时间来适应。

她知道这一切不是作梦。

珞昔。
他站在门口。我走了,你起来吧。

好。
他笑,要吃饭。

好。

门响了一下,她眨眨眼,将头转向窗户。

天大亮,太阳很美。
内衣,毛衣,外套,牛仔裤,整齐的放在床头,她伸手将它们弄乱。

白的被单,白的墙,白的窗帘。
奶白,纯白,月白。

此刻它们都被朝阳镀上了一条橙带。
光线照出了细麻的纹理,清晰坚硬,透出逼人的真实感。
房间里的气味显然经过雕琢,呈现出家的感觉。
太阳正升起,城市已然苏醒。

New.day has come.

可那又怎样。
她说这些与我无关。



这些,幸福。
半盅玲珑月,一帘清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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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她是个幸福的孩子。

一出生便是这样,出生时,家里已经许久没有小孩子,一家人将她宠溺的上了天。她任性,仿佛理所应当。
她没有上过任何形式或种类的补习班,到处跑着玩,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好在母亲高瞻远瞩,从小培养的阅读习惯,让她在高考的时候有惊无险的上了大学。
她想,如果当初真的想当初想的那样,在卷子上少写几笔,或许还不会像现在这么后悔。
是。

她后悔。从那时到现在。
她一走进她的大学就不喜欢,一路走,她一路沉默。在学长无数次提到的湖边,当着数十同龄的情侣,她几乎呕吐。
学长说那是大学最美的地方。
最美的地方。他们说。

她从第二个星期就开始找各种理由逃回家,就是为了能睡自己的床。
她不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
父母第一次禁止她回家,说大学便应该住校,交几个对未来有益的好朋友。每天打电话给她说不许回来睡。
她知道自己理亏,也不争辩,只是硬着头皮回到学校,以为住一段时间就好了。
可惜事情不是这样,她在寝室难以安睡,神经衰弱日渐严重,以至于稍有光线声响便难以入睡,或者整夜做梦,不断惊醒。

于是不悦变成厌恶,继而变成恐惧。

她越来越少的呆在学校,而流连于校外的马路。
那个冬天出奇的冷,她觅到一处干净的网吧,很贵,因为那里禁烟,但她开始每天到访。
从此她总说一句话。



所有的意外都是必然的一部分。

[ 本帖最后由 伊格 于 2008-2-14 18:44 编辑 ]
半盅玲珑月,一帘清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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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日更新
万望期待
                                                                                     —— 伊格
半盅玲珑月,一帘清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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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期待你的新文字
以前也很喜欢写
现在想写 却什么都写不出来了
总是佩服有毅力的人
一个人,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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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不要半途而废。07半途而废的小说太多了。
免我惊,免我扰,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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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她常常任性,说话时尤为明显,好在不刁蛮。朋友们说她嘴坏,但是心很好,而从小读书的习惯让她那张坏嘴因为聊资满满而颇有吸引力,所以朋友广布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她总是将能找到的所有聊天软件全部打开,QQ,MSN,UC,SKYPE,E-TALK,小小的图标在屏幕右下角一字排开,不断闪动。

她打字速度很快,却从不把键盘弄出声响,也从不与人语音,即使那人是很好的朋友,从不查找朋友,即使所有软件空无一人。

她知道自我保护,却又希望人关注。
她需要一点点的安全感,她现在没有归属。
她当时还不知道,安全感要自己给自己。

在某个并不特殊的日子里,她认识了飞扬,说并不特殊,是因为再也没有想起来。

橙色的黑体四号字。

自信而张扬,当它霸道的出现在对话框里,便毫不客气的夺走你的注意力,将目光狠狠的锁定在自己身上,美得让人心悸。
她认为如果有人总是使用某种颜色的字体,那么这通常代表这个人的性格,就像她总是用楷体的五号字,通常是暗红或青灰两种颜色。
细致而笃定。

事实恰好如此,飞扬说他学画,油彩;打CS,是高手;听摇滚,重金属和死亡金属;高,很瘦,近视,嗜甜,喜欢与众不同的女生。
她笑个不停。名如其人。

飞扬问,你叫什么?

她说,珞昔。璎珞的珞,往昔的昔。
飞扬说,你的名字很好,珞昔。

他们交谈,话题纷繁而琐碎,音乐,生活,书籍,理想,过往,理想,过往,自我,甚至衣饰食品等个人喜好。
飞扬说摇滚是很好的音乐,每天会睡到肚子饿才醒来,食无定时,高中时候是个尖子,还写诗和散文,大学之后却再也没有碰过除了课本之外的书籍,最喜欢吃的东西,是德芙黑巧克力。
她有些惊讶,喜欢甜食的男子本来就不多,更何况喜欢的如此坚定而且有针对性。

大概是这个可爱的嗜好打动了她,她开始跟飞扬说起自己喜爱的东西,非主流音乐,视觉摇滚,BL,同人,COSPLAY,每天读阅读,特别是上大学之后,不停的把喜欢的书抱回宿舍,跷着课读。后来又说起别的,直到有一天她突然说起来。

我想文身,上视觉系的妆,抽烟,用轻蔑的眼神看全世界。

许多天以后,飞扬说起那个日子,他说。


那天我认识了另一个你。
半盅玲珑月,一帘清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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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她走在去学校的路上。

很早出门,因为决定不坐公车。已经是秋天了,阳光依然和煦,只是秋风已经带了些刺骨的力量,隐藏着刀刃一般。
她穿了外套,牛仔裤,光腿,手插在口袋里,不带围巾也不戴帽子。
她正走得飞快,仿佛在逃离什么地方。
其实她最想逃离的就是那该死的大学。

她坐在教室里。和每个跟她打招呼的人打招呼,等老师宣布上课,她从书包里拿出一本《莲花》,压在书上读起来。

本不喜欢安妮,对西藏也没有什么向往,她生来就对这样的女子抱有相当的敬畏之心。她们太精明,又太夺目,对好恶太过直白,南方的环境赋予她们太多人文的光芒,却也剥夺了相应的天真自然。她惊异于安妮驾驭文字的能力,甚至欣赏她使用标点的方式。
她想起自己第一次读安妮的时候。
那是在高三,她拿到一本《彼岸花》,水深火热之中她突然由衷的幸福。
平凡是福。
她知道自己太容易被什么感动,也太容易被什么影响,她需要激励和鼓舞,至少现在是这样。于是那本书被她归还,只读了七页。
从此她再也没有读过安妮,直到昨天,她在图书馆的书架上看到《莲花》。

下课铃响的时候手机也响了,是英彩。说晚上社团有活动,晚点回家。
她说好,收拾东西。从下课到他们说的时间还有好几个小时,她必须找个地方打发时间。
她不想回宿舍,这学期开始她就再也没有回去过,并不是哪里有什么不好,只是她在那里就没有办法休息。
可怕的条件反射。
她决定去图书馆,那里安静,还有很多书,最重要的是这个时间的人少。
她在路上买了一根棒棒糖,她有点饿。

图书馆很近,很大的灰色建筑,线条柔和。学校是省内最好的大学,图书馆的藏书量几乎可以和省图书馆相媲美,因此管理也十分严格。
她在门口刷过卡,存包,抱着五本要还的书往里走。一楼左边,是有400台计算机的电子图书馆,那里通常被学生们当作廉价的上网场所。
穿过那里的时候,她连眼睛都没有斜一下。

二楼右手,人文社科类图书。
她在书架前慢慢的踱着步子,时不时抽一本下来抱在怀里。
一个人的卡上只能记借五本书,很快她就挑满了,正要回去,想起《莲花》还没有看完,只好从怀里掏出一本放回书架,走出几步又折回来,把书号记在自己的手心。

I105-52

上课时间,没有课的人现在有很大部分在午睡,即使这样三楼的自习室还是人满为患。
她讨厌与人挤在一起,在人多的地方她总是没来由的想要发火。好在二楼的藏书馆有几张桌子,通常全天没有人。她也乐得清静,每每坐在最里面的那张桌子上,旁边的书架上放的是党员学习资料,更少人来。

她将手机调至无声,带上耳机。前几天她从朋友那里弄来一张宗教音乐的合辑,其中有一首泰国的古老祭祀音乐,细碎的打击乐声纷繁但不混乱,使人迷醉不已。
她环视一下周围,确定没有事情还未办妥,之后,她打开《莲花》。
有细碎的金属乐器撞击的音乐响起。

她喜欢小说,喜欢带有鲜明作者特色的小说,语言平实而情感汹涌的小说。她读书很快,看过一遍之后通常便不再读。所以她从不买书,常说书非借不能读。

再抬头已经过了两个小时,她合上手中的书本。细细的摩挲有着细密纹理的书皮,起身,打算去还掉它,一边走一边在书架上找刚才放下的那本书,却怎么也找不到。
大概被人借走了。
她自语道,又顺着书架一路走回,顺手抽了一本彩页的地图册,抬头,却看见有人坐在他刚才的位置上,正在翻她挑好的书。

对不起,那些是我要借的。
她说着。
她知道一个人占着这么多书是不对,但就像刚才一样,好书立刻就会被人借走。

我知道。
他抬头,我只是在想,你该放下哪本?
他把手中的书放在桌上,推过来。

I105-52

手指修长,指甲光洁。

她看他,无表情的。
良久,她欠欠身。谢谢,不过不用了。
她抱起自己的书向外走,刷卡,还书,登记。外套抱在手里,便走出图书馆。

图书馆是最常发生故事的地方。当然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的情节来自人为。图书馆的场景在她的剧本里已经很少出现,这种已经有点恶烂的情节,她通常将它作为恶搞的冷笑料。她常常庆幸自己并非相貌出众,虽然社团活动众多人脉广布,却也从来没有遇到这种事情。

世上无聊的人很多,要做的只是不要成为更无聊的人。

她一路走到活动中心,这里是社团的活动地点,英彩已经到了,罗密欧,东和玉立已经在讨论什么,她心里数了数觉得社团的主要成员都到了。她突然开始手心痒痒。
有活要干了。

果然,玉立告诉大家有演出,是年终的晚会专场,预算已经到手,场地也已经租好,日期也定了。
如此盛大的演出在学生社团中是绝无仅有的。她听着玉立通知着相关事宜,不禁微笑。
她在大学中唯一的寄托,此刻它正如日中天的成长,让她欣慰非常。
英彩与她坐在一起,翻那些她借回来的书,抱住一本在手里怎么也不松手。
珞昔珞昔,这本先借我看吧。
她说好啊,不过你要快点。
珞昔你怎么总能找到好东西?
她笑,读书也要看缘分。

英彩,珞昔。
玉立叫她们。给你们介绍一位新编剧。
玉立身边站着一个男生,高,黑瘦,短发,灰色高领毛衣外套。
他向她们挥手。



手指修长,指甲光洁。
半盅玲珑月,一帘清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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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你来了。
嗯,好久不见。

她和飞扬总是这样打招呼,可往往事实是他们昨天或者几个小时之前才联系过。即使这样这种习惯还是持续了很久,久的让她自己想起来都觉得很惊讶。
飞扬对此的解释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她总是在这个时候大笑,说那是说情人的你这个半文盲。

飞扬说,啊。无所谓!

她很不喜欢这个说法,我不是无所谓。
气氛总在这里变的尴尬,有时候谈话就这样停止了。
因此他们开始小心翼翼的避开这个话题,也算相安无事。

他们知道对方都是难得的人。彼此,都是值得珍惜的。

他们互相推荐看过的书,听过的音乐,喜爱的电影和经历的事情。飞扬有天发给她一大堆名字,说这些都是摇滚,比较温柔的,等你适应了还有更好的。
她照单收下,却不去听。

偶尔飞扬会拿自己的作品给她看,她不懂这种学院派的画风,只能掏空所有的褒义词来表达好看这么一个意思,飞扬也不时去她的博客,在她的文字后面留言,只是总文不对题。她也不说。
她早就知道他们不一样,她欣赏不了他的笔,他也看不懂她的眼睛。
她想,或许正是这种差异让他们互相珍惜。直到有一天飞扬说。

珞昔,你会画画吗。

她说会,但是和你画的不一样。
她把自己的作品发过去,数量很少,基本上都是为社团宣传做的海报,篇幅很大,画工也粗糙,用她自己的话说,叫做糟蹋颜料。
她从不保留这些所谓的作品,都是东和英彩拍了发给她的。

飞扬看了却问,你真的没有学过画画么?
她说,美术课算不算?

飞扬发了一个流汗的表情,说,这些是什么时候画的?
她算了算,也就是上个礼拜。

飞扬沉默了很久,把其中一幅全彩的发回来。
画上是漫天的樱花,粉红,鲜红,洋红,金红,血红,暗红,褐红。花的有两个金黄色的人影,他们牵着手。
他们是爱人吗?飞扬问。

她迟疑了一下,那是她最近看过的一部电影的海报。《DOLLS》,北野武作品。电影遵循了以往的风格,背景绝美,但更让她爱不释手的就是那四张四季主题的海报。于是她在宣传是画了一幅八张全开纸的海报,稍改了颜色,用全红的色系,效果很好。

她说,是。

他们是情侣,私奔的。
电影里就是这样。

那里面的人,是你吗?
她很奇怪飞扬会问这样的问题,不是啊,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因为,很像啊。飞扬说。

她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隐隐的心悸。她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谈话中断。
她听见自己的心跳的很大声。

良久,飞扬说。

珞昔。
我想你恋爱了。
半盅玲珑月,一帘清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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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吗?好期待哦,希望楼主你快点更新啊!
我不交朋友,只交死党,我不追流行,让流行追我,我不要两个人的世界,我要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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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她抱了书往回走,天已经暗下来了,在大门口她停下,望着100米开外的车站。
她低头,细数着自己的步子。

到站牌为止,左脚便乘车,右脚就徒步。

眼见站牌近了,只等是哪只脚踩到站牌下面。她低着头,完全不知道已经有人挡在她面前,站在站牌下面。
天太冷了,乘车吧。他说。

她抬头,有些恼了,仿佛被人发现了什么秘密。
谢谢提醒,劳您费心了。

学姐。

他转身叫住快速离开的她。
这是我新写的剧本,可以帮我看看么?

她停下步子,这个称呼实在恰当的让她无法拒绝。她转身,从他递出的手中抽走剧本。
我叫涅曦。他看着她低垂的眼睛,说。
她长长出了口气。突然迎上他的目光,一字一顿地说。
幸会。

说完她转身离开,走得飞快,学校和他被远远的甩在身后。

她一气走回家。累的直喘。她抬头,看见家里的灯是亮着的。


惊南在一年前买下了这套房子,在一所中学的住宅区里,房子不大,而且是顶楼,却户型精巧,还带了一方楼顶平台,光线也出奇的好。

家里的窗户对着这个中学一个很少使用的操场,视野开阔,天气好的时候可以从窗子可以越过整个城市一直望到远处青色的山。夏天的晚上,还可以看到很大很白的月亮。
由于是在学校里,环境清幽,却不偏僻,生活设施齐全,实在是难得一见的安家之地。
惊南很为此自豪,这样的房子即使在这样边陲的城市,同样难得一见。每每说起自己的家。
他总说,我拥有最好的景致。

即使这样,惊南还是决定要卖掉它。
原因很简单。

结婚就要有个结婚的样子。惊南说。

她不同意,她喜欢这里。惊南说可以搬的离她的学校近一些,连地段都物色好了,不比这里差多少。

她说不,她想离那里远点。
惊南拗不过她,便找到装修公司准备重新装修,也被她拒绝了。惊南一年前搬来时已经精装了这所房子。白色系,很朴素,给人安全的归属感。

她说这里很好。并且拒绝任何形式的改变。惊南在无奈之下只好赶在她搬来之前偷偷的换掉了卧室里的窗帘和被单。
她来的时候冷着脸,但心里着实是欢喜的,月白色的窗帘不知是什么材质,绵软厚重,密不透光。被单是细亚麻制质,奶白色,滚银边,有精致的刺绣。
他知道她神经衰弱的毛病,也知道她要得不多,只是一个地方,可以安睡。
他更知道其实现在,他给不了她这么一个地方。

但他还是做了,说有礼物送给她,在阳台上,惊南买了一方小地毯铺在那里。
如果晚上你睡不着,你就来这里看月亮。

惊南说这些的时候一直看着窗外,而她却一直低头看着那方地毯。
奶茶色,大小正好可坐可躺,与整个房间的基调很契合,她踩上去,来回地走了走,脚心生出的温柔的感觉让她很开心,直到她发现地毯的右角上有个刺绣的繁复的标志。
她突然意识到这一切价值不菲,包括窗帘和被单。

我选的。惊南说着,颇有些得意。结婚还是要有个结婚的样子。
很漂亮。她说。

当晚她睡在沙发上,一夜未眠。惊南说的没错,这里的月亮真的很大很白,月光填满了整个客厅。
一夜,他和她的叹息声此起彼伏,毫无间隙。

她知道这场婚姻与爱情无关,无论是她的,或是惊南的。

此后的日子里她拒绝举办婚礼,拒绝婚纱照,拒绝旅行和蜜月,拒绝会见亲友,甚至拒绝戒指,只有那一张红色的结婚证,被惊南锁在柜子里。照片上,惊南和她都没有笑。

到证书上的日子,他们认识还不到两个月,仅仅50天。


到顶楼时电梯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到了家门口,她掏出钥匙,定了定神,开门进去。

我回来了。

房门对着小小的客厅,桌上放着一个瓷砂锅。
家里没有人。

她走到桌边,看到压在砂锅下的纸条。

珞昔:
  临时知道有应酬,来不及通知你。砂锅里的馄饨要吃完,困了去睡床,我尽早回来。
                             
                                                                   惊南
                                                        
                                              凉了的话用微波炉。高火,2分钟。         

字很潦草,但仍能看出精致的运笔。她第一次见到惊南的字时吃惊不小。惊南的字写得很好看,而她,坚信字如其人。
所以当惊南向她求婚的时候她没有犹豫。

如果和爱情无关,那么和谁结婚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更何况,她相信他是个好人。

她拿起纸条扇了扇,这种香味的油墨是惊南那支签字笔的味道。

她打开砂锅的盖,热气腾腾,很香,晶莹的小馄饨偎在清亮的汤里,汤勺就当在旁边。
她俯下身,凑到砂锅边吮了一口汤,咂咂嘴,用汤勺去推那碗里的馄饨,越发的觉得这碗馄饨分量大了些。
汤勺好像触到什么东西,她用力推了推。
碗底滚出两只剥了皮的煮鸡蛋,滴溜溜的打着转。

哦,难怪要吃完。她说着,忍不住,笑。
她把馄饨吃光,收拾桌子,洗碗,脱了鞋子坐在沙发上。

她拿出涅曦的剧本,很薄,只有三页。字迹工整,甚至没有涂改的痕迹,她看出着完全是已经定稿并且重新誊写的作品。
她不禁有些奇怪,写字的孩子通常都是自我而任性的。她和英彩是典型的例子,作品定稿之后就不再修改。为此她常常和英彩互换草稿,因为定稿之后如果修改,作品往往面目全非,最初的想法,连自己也想不起来了。

画地为牢。
她轻轻念出剧本的名字,一路看下去。

果然。
事情跟她想的一样。
根本无从下笔。

这根本就是已经经过细致推敲的本子,故事很精彩。从整个故事的编排看来,他是个说故事的好手。她很高兴剧团又找到一个好编剧。
她立刻给玉立打电话,说画地为牢没问题可以定演员了。

你从哪里挖到这个编剧的?她问。
他自己来的啊。玉立说,他说他认识你啊。

门开了,惊南进来。
我回来了。

她端着电话。

“ 哦。”
半盅玲珑月,一帘清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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