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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小说]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一)


      “给你讲个故事。”
      “嗯。”
      “我开始讲了啊。”
      “噢。”
      “你在听吗?”

      好像有那么一年,谁也不肯听谁说话,人们都出奇的不耐烦,目力所及,无人不是在大声为自己辩解,为何如此不得而知,大概是想向谁证明什么。在旷日持久的争吵、猜忌、面红耳赤怒目相视之后,漫长的冬季悄然而至,冻结一切话语与躁动,惟有流动的沉默一日日早出晚归。
      我像个不断膨胀的气球置身其中,大打出手口出狂言,最终伤痕累累,被日复一日的成长吞没。

      “在沙漠深处,孤独地生活着一头红发野兽。”她略微停顿,似乎在等待我说些什么,或只是在思索自己的话。
      “太空异型?”我问。
      “我不开玩笑。”
      “噢。”我莫名感到慌张,一个月前我和她大吵一架,情景历历在目,连开玩笑都显得生硬。
      “这是一个很凄美的故事。”她严肃地说。
      “嗯,认真听就是。”
      算起来,认识她,匆匆一晃已过两年。
      两年的时间,730天,17520小时,1051200分钟,63072000秒。时间就像一九九七年飞扬的股票,一夜之间一落千丈。

      两年前的二月,我还不满二十岁,气喘吁吁的冬季已近尾声,一个全新的时节整装待发,不由分说把它逼入死角,忍受了一冬折磨的城市跟在后面欢呼雀跃。我受邀参加同学在饭店举行的新春聚会,到的有些迟,进门时气氛已相当热烈,到处都是人,大多数我不认识。
      我在靠里的角落找到一个空位,两女一男坐在那里,男生大声说着什么。
      “棒极了!你不这么认为?”
      “真的吗?”
      “那还用说!你说我会骗你吗?你说我会吗?”
      我坐下四处张望,对面短发的女生看我一眼,毫无兴致。一位同学看到我,挥挥手让我过去,我抬高嗓门说了几句,转回头,视线猝不及防停到她脸上。
      “我就说,爱信不信。你说我骗你干吗?啊?”男生继续对短发女生说。
      她小心翼翼坐在一角,一看便知属于那种沉默寡言的女孩,瘦弱单薄,若有所思看着空气。我有些无聊,一边喝饮料一边听男生口若悬河讲一部他刚看完的电影,这时不想她开口了。
      “你知道——吗?”她突兀地说。
      “什么?”几秒钟后我才反应过来她在问我。
      她又重复了一遍,一字一顿。我还是没听明白。
      “那是什么?”我随口道,“口香糖吗?”
      她定定看我,好像我并不存在。电影进入高潮,她莫名笑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笑。
      她的笑不同于已往我见过的任何笑容,既非高贵的优雅,也不是醉人的甜美,更谈不上美轮美奂,相反,她的笑简简单单,不易察觉,如一泓清水深不见底。那深藏水底若隐若现的情感令我有些困惑,却改变了我一开始对她的印象。

      聚会后来怎样我记不起了。走的时候,可怜兮兮的冬天还在坚守最后的阵地,她告诉我她叫爱米丽。

[ 本帖最后由 国境以南 于 2007-9-12 21: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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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爱米丽不是她的原名,她的名字很普通,犹如烈日下默默无语的灰尘没有重量,人也普普通通,外貌普普通通,性格普普通通,穿着普普通通,走路普普通通,难以给人留下印象。但若稍加注意便会发现,无论冬夏,她的左手始终带有一只无任何图案的灰色毛线手套。

      转眼进入夏天,天热得离谱,没什么值得高兴的事,非典型肺炎正在全国横冲直闯,大学停课,我无事可做,偶尔给朋友打打电话,说一些似是而非的废话。那年夏天,我看了卡夫卡的《审判》。卡夫卡说:“人能够坦白的,是人所不是的,即谎言。人所是的,是无法表达的,即虚无。”
      书看得很慢,断断续续读到四分之三,爱米丽成了我女朋友。
      交到恋人,对于任何人,多多少少应该是件开心的事情。多多少少。
      “喂,我有女朋友了。”我对一起吃饭的同学说。本不想说的。
      “噢?是吗!”
      “恭喜恭喜!”
      “谁啊谁啊?”
      “漂亮吗?漂亮吗?”
      “照片!照片!”
      相比较,我觉得他们比我要高兴激动得多。爱米丽没有给我她的照片,所以他们只好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交往三个来月后,费尽周折我得到一张她的一寸学生照。给同学看后,他们便不再对我说什么了。
      “还可以嘛。”他们如是说,明显带出失望轻蔑少许侥幸的口气。

      “你去过沙漠吗?”
      我摇摇头。天气预报说今天中雨,天空灰沉沉一片,无精打采等待雨的到来。
      “可怕极了,你知道吗,什么都没有,只是坚硬的沙砾,一年到头都看不到阳光,永远漆黑一片,像被冥河淹没的废墟,可怕极了。”
      “嗯。”
      “没有阳光,硬邦邦的冬天覆盖一切,冻结一切生息,你想象不出——”
      我看爱米丽,她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初夏躁动的晚风从窗口闯进,她一身浅蓝色长裙随之飘摆。我有些局促,仿佛我们并不熟识。
      她低头说话,偶尔抬起对我一笑。
      “他就生活在那样的一个世界里。”
      “何苦去什么沙漠。”我明知故问,他被骗了。
      “他被骗了,”——我已听她说过一百七十二遍——“他以为那里是鲜花遍野的草原。”
      “可怜。”每次我都这么说,说了二百六十七遍。“可怜。”
      “而且沙漠有一种可怕的力量,一旦陷入其中,就休想再走出来,只能永久留在那里,在那里永远永远活下去。”

      千篇一律无聊沉闷的故事。要是让我讲,肯定比她精彩得多。

[ 本帖最后由 国境以南 于 2007-9-12 21: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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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说到沙漠,上高二那年,无意间我看了王家卫的电影《东邪西毒》。出于冲动,之后我又看了无数导演不同风格不同类型的电影。哪一部我都没能坚持看三遍。
      初次见面后,阴错阳差,我跟爱米丽又见过几次,慢慢熟识起来,话题渐渐增多。最终让我们关系进一步的,是因为我们都对岩井俊二的电影抱有好感。
      “不可思议。”她说。这是她对岩井俊二《燕尾蝶》的评价。
      “嗯,是不可思议。”我说。一部令人感伤漏洞百出的电影,不可思议。
      大约一年后,我看了斯克塞斯的《出租车司机》和同是罗伯特德尼罗主演的《美国往事》,从此岩井俊二离我而去。爱米丽则第七遍看《燕尾蝶》。
      也许是受这种审美观长期影响,爱米丽有一双过于深邃的眼睛,模糊幽怨,与外界像是隔着一层厚厚的透明玻璃。刚认识她时,我总想问,问她为什么右手总带手套,当看到她的眼睛,我就什么都不想知道了。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用语言诉说的秘密,那是只属于她一个人的故事。

      十月,秋天如期而至,非典已随夏日的逝去一败涂地,举国欢庆的同时,我默默送走自己的二十岁生日。印象中,这年深秋并无不同,阳光清澈透明,天空遥不可及,被秋雨染成黄色的叶片满天飞舞,为这座苍老的城市平添几许别样的思绪。
      傍晚已带寒意,我跟随爱米丽,走过坑洼的柏油路,绕过往来人流,穿过狭窄街巷,在一家简陋音像店前,她停下脚步,告诉我这里便是她家。
      房子分为两层,一层的音像店由她父亲经营。不大的门脸夹在小饭店和发廊的缝隙中,像是落寞的喜剧演员。店内摆放着随处可见的流行音乐和大众电影,四壁被各色宣传海报贴得严严实实。
      用来居住的二层是后建上去的,突现在一片低矮的平房上显得愣头愣脑。由于缺乏管理和周围居民的私搭乱建,街道臃肿颓败,东倒西歪的矮树斜靠墙根延伸很远,满地落叶垃圾,凌乱的生活气息无家可归四处逃窜。
      店的名字叫“粉红蜘蛛”,店牌挂在二层爱米丽的窗户下,和周围建筑混在一起不伦不类。爱米丽告诉我名字是她起的,看来她的异想天开不是一天两天。

      “在沙漠的世界里,是没有时间的。”
      “噢?”
      “嗯,是不是很凄凉?无尽的沙砾淹没一切,连时间都不放过。”
      她顿了顿,目光低垂,看着地面。
      “可有一样东西,沙砾也望尘莫及,你知道是什么吗?”
      “你说。”
      “是人的记忆啊。唯有记忆,任凭再多的沙粒也无法掩埋。”
      “那太好了!”
      她看着地面轻轻摇摇头。
      “那个红头发的人是不是为这个才去的沙漠?”我问。
      “你知道?”
      “我猜的。”其实是爱米丽自己讲给我的,“看来他一定有很多不愉快的记忆。”
      “他有很多愉快的记忆啊,嗯,那么好的一个人,总是露出温柔的笑容。”每当讲到这里,爱米丽眼中都会闪现出一丝难见的暖光。
      可是,我想。
      “可是——”光芒转瞬即逝。我不禁暗暗叫苦,不合时宜的可是。
      “可是,无论如何,他谁也没有拯救,一切不过是假象而已。骗人的。”
      她的故事虽然颠三倒四语无伦次,但听着听着总会让人感到莫名的沉重。
      “他连自己都救不了,又能救谁呢?”
      说得好!

[ 本帖最后由 国境以南 于 2007-9-12 21: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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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有谁曾说过,时间毁灭一切,但什么毁灭时间却无人告知。
      时间是一九八三年,地球赶上厄尔尼诺现象循环周期的第九个年头,这一年先是吕克蒙塔尼耶和罗伯特加洛联手分离出引起艾滋病的病毒HIV;之后今村昌平凭借《楢山节考》荣获第三十六届戛纳国际电影节金棕榈奖;六月因为与叙利亚决裂,阿拉法特被驱逐出叙利亚;九月韩国大韩航空公司007号客机被苏联空军导弹击落,机上二百六十九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全部丧生;十月二十五日当地时间凌晨五时四十分,美国凭借强大的海上力量作后盾,和加勒比其它国家的军队在格林纳达正式登陆,美国五角大楼人士说,这次行动是自从越南战争以来美国最大的一次军事行动……稀松平淡的一年,直到快要结束,我来到这个世界。
      我一直以为爱米丽跟我同年,关于童年,爱米丽从未说起。有时我对她讲我小时候的事情,单调漫长的童年。
      刚加入少先队时,我一个人拿着打气筒跑到街上义务打气结果半途而废丢下不明所以的行人跑去打架;后来提升为小队长,我带领我们小队去街道美其名曰打扫卫生结果胡作非为被义愤填膺的群众轰了出来;再往后荣升中队长,我又率领我们中队慷慨激昂去孤老院慰问结果乱喊乱叫被忍无可忍的老人连推带撵;我没当上大队长,也就没了下文。当然我并非一无是处,五年级时班主任心血来潮,推荐我当一个礼拜全校光荣升旗手,校长在全校大会高声宣布,我受宠若惊,还没等国歌响起,就把国旗升到一半;还有——
      爱米丽静静听着,时而低头不语,时而望向天边摸不到的浮云,任我一人说来说去填补空白。
      “还有,我们夜里偷偷摘光别人家的石榴树,我们抱着居委会的灭火器满大街追闹,我们砸了邻居黑心老太婆家窗台上所有的花盆,我们一次次闯祸,我们——”
      要是一切都如此轻松快乐那该多好。

      “好人呐。”
      “是好人。”
      “心地善良,对待朋友真挚诚恳,不管谁有困难他都挺身而出,即使不是自己的朋友,遇到困难,他也会倾力相助。”
      “好人。”我点头同意。
      “别人伤心时,他就为他们唱快乐的歌,唱啊唱啊永远唱不完。任何痛苦任何悲伤任何不幸都能被他的歌声带走。”
      有点像王尔德童话中的快乐王子。
      “可为什么这么好的人要去沙漠呢?”
      爱米丽蹩起眉头,“为什么一定要有像沙漠那样可怕的地方存在?”
      我想说,其实换个角度来看,沙漠也并非如此惨无人道,也有其顽强坚挺乐观向上的一面,但我不想跟她吵架。
      “想办法,一定有离开的路!”我给她鼓气,“不过是迷了路嘛,又不是自愿在沙漠住一辈子,努力找一定能找到的!”
      “真这样想?”
      “嗯,一定是那样的。”我说。谁知道呢。
      “那魔鬼呢?”

[ 本帖最后由 国境以南 于 2007-3-8 14: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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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爱米丽的性格有时令人难以捉摸,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她没什么朋友,我也落得轻松,就不擅长与陌生人打交道来说,我们确实相似。
      我们就读于不同大学不同专业,同是二年级,我学经济,她是通信,校与校之间相隔半个城区。和大学里多数学生一样,我们周末结伴一起去自习室看书,埋怨各自学校的食堂,一遍遍解析令人抓狂的高等数学,一遍遍背过目即忘的英语单词,聊天发呆,从一条街走向另一条街。
      两年的时间一带而过,我们没有恋人间的卿卿我我,没有拥抱没有亲吻,没有恋人间应有的轻轻爱抚,没有恋人间应有的甜蜜羞涩。这甚至不是爱,我们就像一条街的两侧,相伴而行,永不相交。

      爱米丽的房间很小,却不拥挤。门的正前方是一扇宽大干净的玻璃窗,向外望去,灰色的屋顶连绵不断,电线与树枝像是争强好胜的少年,彼此争抢着属于各自的地盘。
      窗下是一张单人床,写字台与书柜并列摆在一侧,另一侧是面洁白的墙,没有乱七八糟的偶像壁纸,所以显得格外寂寞。
      普通二十岁女孩的普通卧室。
      “不错不错。”我第一次进她的卧室时说。
      “哪里不错?”
      “嗯……”我被问住了。见我不说话,她有些失望,以为我在敷衍她。
      书柜的底层多是学习课本,码放整齐,一本福克纳小说集孤零零立在尽头,桀骜不驯歪着头,数目惊人的音像制品井然有序占据其余各层。书桌一尘不染,偶尔摆放几本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大多数我连名字都没听说过。顺手拿起一本随便翻翻,看似普通的言语,组合起来却担负着深奥晦涩的含义,读上几页我便头晕眼花头疼不已。

      “给你讲个故事。”
      “嗯?”
      “这是一个非常凄美的故事。”
      “噢,那太好了,我就喜欢这样的故事。”
      “从前——”

      爱米丽喜欢讲一些她自己编的故事。她的所有故事有一个共同点,男主角永远是一个红发男人,且全是莫名其妙的悲剧。
      她的故事通常情节古怪,颠来倒去,漏洞百出,从始至终不知所云。而她却讲得津津有味,乐此不疲,一讲就是几个小时,讲到泪流满面,声嘶力竭。我则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一开始我还努力认真听,想从中找出一点头绪,慢慢便没了兴趣,听的时候也学会充耳不闻。她浑然不知,独自喋喋不休,对我视而不见。
      “那个红色头发的女人。”
      “等等,他不是男人吗?”
      “啊,因为他太美丽了啊!”
      “他不是野兽吗?”
      “不许你这么说!”
      “是你自己说的。”
      “我没说我没说我没说!”她哭了。
      “你很无聊诶。”我不耐烦起来。一个故事听了太多遍,多多少少会让人不耐烦,同理,认识一个人太长时间,也会变得不耐烦。
      “我没说我没说我没说!”她越哭越厉害,我不理她,翻看桌上的杂志,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偶尔我们也会发生争吵,这时她会突然间歇斯底里,不可理喻。

      我开始有一种感觉,我们就像静止在某个生活的断面,无处可去,固执己见。

[ 本帖最后由 国境以南 于 2007-2-28 16: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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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我想,也许我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那样了解爱米丽,就算真的了解又能怎样,这个世界又有谁真的了解谁呢?
      尽管如此,我还是尽可能耐心听她述说,除了我,她对任何人始终报以冰山般的沉默,与父母也几乎不说话。她母亲对我倒是颇有好感,第一次到她家,她母亲对我谈东道西说了很多,临走时让我有空常来玩。
      “她好像很喜欢你。”爱米丽对我说,听口气并不开心。
      “那太好了。”
      “可她却不喜欢我。”
      “哪里会!”
      “你不明白的。”她摇摇头。其实我蛮羡慕她的,我就没有让他们不喜欢我的机会。考取大学的那一年,我收到远方他们寄来的钱和祝福,我留下钱,祝福撕碎扔掉。我知道,我已不在乎他们了。

      这之后我常去爱米丽家,吃她母亲做的晚饭。见过几次她父亲,也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头发稀疏不苟言笑,给人的印象平淡无奇。
      饭后,我呆在爱米丽的房间一张张听她的唱片。窗外日落的余韵如情窦初开的少女含情脉脉,街上车水马龙流动的喧嚣此起彼伏,路过窗口与音乐交织在一起,在怅然若失与浮想联翩中一个个傍晚悄然睡去。
      
      “Hello darkness, my old friend
       I've come to talk with you again……”

      年轻单纯的达斯汀霍夫曼故作轻松地看着我:“罗宾逊太太,你是在诱惑我,不是吗?”
      有那么一刻,仿佛昨日重现,我想,昨日重现。
      时常会这样,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过去生活的某个片断会突如其来出现在我面前,而我已经不认得它了。
      
      “魔鬼呢?”爱米丽看着我。
      “魔鬼在地狱。”我不知道她所说的魔鬼指的是什么,不过既然称其为魔鬼,那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是沙漠吧。”
      “啊?”我一愣,不知该说什么。
      “好人为什么要下地狱?”
      为什么呢?我避开爱米丽的目光,搜肠刮肚绞尽脑汁。
      “混蛋!”
      “畜牲!”
      “王八蛋!”
      我知道她不是骂我,却依然难受。我以为爱米丽又要哭了。她低头看着地面,双手攥紧放在膝上,带有灰色毛线手套的左手微微颤抖。
      “佛曰,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我勉强说,好歹想到一句。
      “那魔鬼在哪里?”
      “魔鬼也在地狱。”
      “那佛去那里干什么?”
      “去感化魔鬼。”
      爱米丽重又低下头,我想我的答案真是糟糕透了,我知道她还在等待。
      “为什么就没有人愿意帮他?”
      “他那么好的人,待人温柔体贴,为什么就没有人愿意帮他?”
      沉默开始腐蚀我们之间的空气。我说不出话,眼光扫向窗外,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全黑,依旧阴沉着脸,像是一部动画片里的主人公。那对白怎么说来着?对了,他叫没头脑,我叫不高兴,不高兴不高兴不高兴,我就是不高兴!
      要下雨了,我望着不高兴的天空,莫名地,我想起我去世的奶奶,想起奶奶生前对我的疼爱,奶奶去世的那天我一滴眼泪都没掉,甚至连伤心难过也不曾有过,亲戚们说我没心没肺无可救药。
      要是有音乐就好了,我闭上眼,脑海漆黑一片,只要欢快的乐声响起——欢乐无边幸福无比——只要音乐响起!
      某个往昔的旋律在我心中一闪而过,瞬间,没头脑的疲惫感从天而降。
      也许他们真说对了。

[ 本帖最后由 国境以南 于 2007-9-13 20: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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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来,来,来,吃吃,甭客气,客气什么!动筷子,那谁说你丫呢,吃呀……嘿!我们有几年没见了?”他突然转向我。
      “很长时间了吧。”我想了想。
      “操,废话!你丫怎么蔫儿了,原来就你丫能折腾!”
      “我吗?”
      “说你们那,吃呀,酒不够再要……我操,你小子现在也人模狗样了,比我强……你们现在还能看到那谁么,那傻逼,我还真想他……你丫现在怎么这么胖……怎么样,被姑娘搞昏头了吧傻逼,我就知道……喝酒喝酒,满上,喝他妈什么矿泉水呀!”
      “喝不了酒,不会。”我挡住他伸过的酒瓶。
      “开什么玩笑!”
      “是不会,没开玩笑。”
      “你丫怎么啦,不高兴啊?”
      “高兴。”
      “那怎么跟傻逼似的!”
      我刚要说什么,发现已经没人在听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种乖谬的陌生感侵入我的心,我几次张开嘴,话语不见踪影
      一个礼拜前,我意外接到一个小学同学的电话,通知我参加这个礼拜五举行的同学聚会。我和他们毕业后就断绝了联系,他们中有的曾是我最好的朋友,如今已不是。我们彼此问候,轻描淡写问问现状,我们回忆过去,我们谈笑风生,我忽然想到,五月已经立夏了。夏天还是夏天,只不过已不是十年前的夏天。
      东拉西扯一阵后,我们再没有什么可说的,一个个强作欢颜。我拿起杯子,一个劲喝水。
      “嘿,知道我有多恨你吗?”他明显喝高了,但话语清晰,凑到我近前一字一句说,语气竟和爱米丽如出一辙。
      “我不记得了。”
      “我知道你特看不起我,你骂我是杀人犯的儿子,叫谁都不跟我玩,还往我妈给我准备的午饭里倒钢笔水,你总踹翻我的桌子,铅笔掉在地上再也找不到,我妈给我买的新书包被你扔到厕所里,你当众扒我的裤子,你总是和我过不去,你用铅笔刀在我手背上剌了一个特长的口子,伤疤现在还在。”
      他看着我,目光坚定不移。
      “你不记得了?”他说。
      “我——”
      “可我却一点也不恨你!”
      我看他,落满灰尘的记忆突然间神气活现起来。
      “明天我要去!”他突然亲切地搂住我的肩膀,“兄弟我们一起去,哈哈哈哈哈,向全国人民致敬!”
      聚会结束的时候,我竟有些恋恋不舍,我想,英语的过去完成时真是个蛮不错的时态。

      八十年代初,正赶上一个出生儿的高峰期,我们这群孩子从降生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到处人满为患,我们蜂拥而至,令世界措手不及。
      我们残忍,快乐,肆无忌惮,唱着快乐的歌勇往直前。
      
      爱米丽的真实出生日期是一九八零年七月十九日——我得知时这个故事已近尾声——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六年间一直辍学在家。一九九四年九月,不满十四岁的爱米丽在爱民医院早产生下一名不足三千克重七个月大的女婴,女婴于两个小时后断气。没有名字。
      
      那天到家后,我接到爱米丽打来的电话。一个月前,令人厌烦的四月,我和她在街上大吵一架,我知道,我们之间的一切都已成为过去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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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大学的第四年,孤单成为过去完成时,我周围的同学大都已坠入爱河。我想这回他们也算明白了,所谓爱情到头来就是这么一种东西,无所谓幸不幸福,无所谓爱与不爱,这个世界过于庞大,在他面前人永远孤助无力,不堪一击。
      我们紧紧依靠在一起,相互慰籍彼此欺骗,寂寞依旧。
      “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喜欢上她了。”一个和我关系不错的同学对我说,他女朋友发色发黄身形消瘦,每次见到她总让我联想到秋日黄昏下枯萎的野草。“就是晚上通通电话,不知不觉就……”他说这说那说了很多,但我想他最终想说的是,爱情降临到他身上竟然如此意外,而方式却又如此简单。
      我理解他,我想,其实理解一个人也并非是件十分困难的事。
      大四的生活比我预料的还要糟糕,现实迫在眉睫,班里人心惶惶坐立不安,各自开始忙着找导师写简历。我们像一群即将被抛入狼群懵懵懂懂的羔羊,如果不想死就要赶快学会披上狼皮。转年下半学期,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焦头烂额的五月,我四处面试赶写论文,无暇再去顾及其他,爱米丽和那改了又改的简历一起被我抛向脑后。

      正当我以为一切都已告一段落,入夏后的第一场雨倏然而至。
      雨下得昏天黑地,我被堵在开往学校途中的公车上,车厢拥挤不堪,车速前进缓慢,我在躁动的人群中换了几次位置,移到车窗前。外面大雨磅礴,使一切看起来异常沉重。
      一个女孩站在街对面,没打伞,孤零零驻足雨中。我不知道她是谁,击打车窗的雨水模糊了我的视线,我下意识抬起手,想擦去那扭曲迷离脸庞上的雨水。我以为她在对我微笑。
      汽车开走后,她的身影依然在我眼前不肯离去。我想起自己曾经许下的誓言,想起和爱米丽的争吵,我没能兑现自己的誓言,我突然觉得自己可耻极了。可耻至极。

      “对不起。”爱米丽突然说。
      我昏昏欲睡,吓了一跳。
      “给你添了许多麻烦,是我不好。”
      “哪里会!”我慌忙说。一句哪里会肯定起不到什么作用,可一时又想不出温馨的话。
      “哪里会。”我又说了一句。
      “谢谢你啊。”
      “啊?”
      “谢谢你听我说了这么多。”
      “哪里会!”出口后才发觉语义错误,词汇贫乏真可怕。
      “你听了这么久,我知道你累了,是我不好。”
      “啊,哪里,有什么关系。”
      “不用管我,你躺一会好了,我知道你累了,我给你讲一个凄美的故事。”
      我知道她一时半刻是说不完了,便脱下鞋,斜躺在她的床上,床单的味道闻起来像是很久以前。
      “喂,爱米丽——”
      “在沙漠尽头,孤独地生活着一头红发野兽。”
      我想打断她,电话中她说要告诉我的那件重要事还没有说。
      “这是一个很凄美的故事。”
      “爱米丽——”
      “对不起。”
      我沉沉睡去。
      爱米丽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独自一人继续自言自语。

      “你还在听吗?”

[ 本帖最后由 国境以南 于 2007-9-12 21: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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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一直以为,如果自己够努力的话,一定可以给予别人幸福。
      不幸的是,我好像误解了幸福的定义。
      和爱米丽大吵一架的那天晚上,我独自一人走了很远的路,沿着这座我出生、成长、从未离开过的城市的街道,她正已惊人的速度一天天壮大——庞杂喧闹、高贵冷漠、无与伦比、面目全非。
      春天的夜海水般温暖柔软,我忽然想起,两年前,也是类似的夜,我第一次见到爱米丽,她沉默寡言,静静坐在餐厅一角,问我:“你知道——吗?”,随后露出笑容,简简单单,令我莫名颤动。
      她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是谁邀请的她?我们为什么会交谈?如果那天我没有迟到或是坐在其它地方,我们会不会只是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继续彼此陌生地活着——永不相遇,互不伤害?
      谁又知道呢。
      我回过头,深夜的街道灯火通明,爱米丽已不在,衣着光鲜的塑料模特僵硬站在两侧服装店的橱窗内,一切空荡荡的像被掏空的生之隧道,那个乞丐也不知去向。

      那个乞丐不知在什么地方遭遇了很严重的烧伤,面目狰狞可憎,失去嘴唇的牙齿暴露在黑夜斑斓的灯光下,像是森林深处的野兽。他衣着破烂没有左手,右手剩下三根手指,攒缩在一家服装专卖店门前的台阶上,身前放一小碗,布满血丝的眼球惶惶躲闪这个世界。
      爱米丽看他,一动不动站在店门口。路边熙攘的人群从我们身边走过,我有些尴尬,拉她的衣角,她不理我,我看她,她脸上什么都没有。
      随后她笑了,既不对我也不对自己,不对任何人,只是笑,不明所以的笑,仿佛夜空上不明所以飞过的小鸟。
      看到她的笑,我想到卡夫卡,卡夫卡说:“善,在某种意义上是绝望的表现。”那一刻,我被这句话深深触动了,是的,这是我所见过的最凄美的笑容。

      那一刻,我不能自已紧紧抱住她,狠狠踩到我们彼此心照不宣的雷点上。
      
      可惜很多事情到最后我才算明白。有人说,八十年代出生的人,都是被孤独自恋传染侵蚀的人,一小就和电视泡在一起,像是被生活隔离的孩子,自私自恋,冷漠、脆弱、不负责任,虚伪做作,无病呻吟,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永远不和别人沟通——永远永远。

      “If you don’t know me by now, You will never never never know me!” 老唱机一遍一遍地唱。我们又长大一岁。
      
      “你知道吗?我是freak。”她对我说。
      “什么?”
      “总之就是freak,你不明白吗?f、r、e、a、k,freak,明白吗,就是畸形人。”
      “嘿,那很酷诶!”
      “你果然什么都不明白。”她笑了,我也笑。freak,有意思。

      上高中时,每次英语考试我的分数都低得可怜,英语老师实在忍无可忍,把我一顿讽刺。
      “你这样下去迟早要遭报应!”她最后说。其实她人并不坏。
      老师的英文名叫玛丽,作为报复,我去书店买了一本《丑陋的玛丽》。书写得无聊至极,最后玛丽得到了应有的幸福。
      “无聊。”我说。人人都得到了应有的幸福,其实蛮不错的世界。

      如果所有的故事都这样结束就好了,我想,皆大欢喜,好人好报,魔鬼下地狱,佛祖高高在上,人人都得到了应有的幸福,轻松快活,喜笑颜开。
      是的,好故事都应该这样结束的。

[ 本帖最后由 国境以南 于 2007-9-13 20: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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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六月,我顺利从大学毕业,找到一份相对来说还算满意的工作。
      这年的六月一反常态,一场雨也没有下。我们身穿学士服,头带学士帽,手里抱着崭新的学位证书,走在阳光明媚的校园里,满脸兴奋快活,见到谁都露出迷人笑容。
      二十二岁,还不错,风华正茂,前途无量。我和我的大学同学一一握手告别,欢送这个我们共同拥有的四年时光。我知道,他们中的一些人我今生再也不会见面。就像是葬礼,我想,欢歌笑语热闹非凡,本来嘛,葬礼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我关紧门,锁死窗户,拉上不透光的笨重窗帘。奶奶去世后,我成了这间空旷房子的唯一主人。我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紧紧抱住头,混身颤个不停。有什么在吞噬我,一口,两口,又一口。我一次又一次张开口,流不出泪。

      你太自私了!爱米丽,我们都太自私了。

      当一声尖锐的车鸣剌破夜空,爱米丽已经死了,我睁开眼,沉沉的夜清爽怡人,她躺在我身旁,小小的脑袋轻轻枕在我胸口上,无声无息,雨不知何时开始下了,噼哩啪啦敲打声响。她右手无力地抱住我,摘掉手套的左手放在胸前,道道伤痕如丑陋的爬虫栖息在她瘦弱的身上,手腕伤口处流出的血染红一片。她闭垂双眼,脸色苍白,微微张开的嘴角勾勒出她最后的微笑,凄凉无比。
      她的衣服叠放整齐,放在写字台中央,一只无任何图案的灰色毛线手套默默躺在上面,犹如一只忧伤的眼睛凝视窗外。雨噼哩啪啦敲打声响。
      
      就这样,爱米丽说,这才是我想要的结局。不对,我摇摇头,结局不应该是这样的,书里不是这样写的!爱米丽笑了,原来你到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明白。我是不明白,我也笑了,你不说我怎么能明白。爱米丽轻轻叹口气,你能明白的事不用说也自然能明白,你不明白的事说的再多你也不会明白。哦,我笑出声,四是四十是十十四是十四四十是四十,是这样吗?爱米丽笑。不对,你说的不对,我接着说,一定不是这样的!明不明白现在已无所谓了,爱米丽说,这个故事只能是这个结局,你不知道,别再为此伤脑筋,一切都已告一段落,不怪你的,真的,你陪了我这么长时间,全是我的错是我不对,我不应该骗你。不对,你说的不对,我说,我什么也没有做,我——
      外面好像出了车祸,汽车喇叭声响个不停,有人在大声叫骂,声音一浪高过一浪。究竟为什么争吵呢,我心烦意乱,你们究竟有什么好吵的?你们知道吗,爱米丽已经死了,你们不要吵,难道你们不伤心?不要再吵了,我听不到爱米丽的声音了!窗外传来哭声,撕肝裂肺,难听死了,哭什么啊,我都没哭,你们哭什么啊!
      爱米丽,你看,他们是不是很没出息,你看,我就没哭,我是不是很坚强?你靠我这么近,我却感觉不到你的心跳,我是不是很没用?你身体这么冷,快把衣服穿上,你身上这么多的伤痕,你一定很疼很疼,我不知道,你跟我说话啊,爱米丽,你把你妈吓坏了,你看,雨已经开始下了,你看——

      “知道我为什么叫爱米丽吗?”
      “噢?说说看。”
      “你知道福克纳吗?”
      “不知道,我只知道福特。”
      “呵呵,福克纳是作家,美国作家。”
      “哦,原来。名字果然比什么肯德基神气多了。”我说。
      她开心地笑了,不同于她以往的笑。看来我这个人还是蛮有幽默感的。
      “有时间多看看书吧。”
      “OK!他叫什么来着?富士达?”
      “福克纳,你这个人啊真是,让我说什么好,他有一篇小说凄美极了,是我看过的最凄美的小说。”
      “喂,爱米丽。”我说。
      “什么?”
      “嗯……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哦?真的?”
      “嗯,我对福克达发誓。”
      “呵呵,是福克纳。呵呵。”

[ 本帖最后由 国境以南 于 2007-9-12 22: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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