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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若湛 发表于 2007-8-17 22:28

[转贴]听说秋欲来

  提起笔,总是说着往事,絮絮叨叨地让人心生倦怠。似乎没有新生活发生,只见身后而不见身前,只有来处而没有去处。新生活终究会成为过往,期间要越过时间的河流,从这种意义上体会,人总是呆在对岸。或站着,或坐着,或蹲着,或匍匐着,以各种可能的姿态,看自己被过滤,又被流水冲到岸上。

  所以提起笔,依旧是往事。秋叶坠落时的前一秒钟也算是前尘吧。

  比如这北京城,是越来越繁华,繁华到瞬间就可以淹没昨晚发生的故事。十多年前四年的个人时光,和这繁华的气息相比,简直冷清如即将来临的清秋。冷家小姐清秋可不就住在老北京落花胡同十二号吗?张恨水在《金粉世家》楔子里第一句话:人生的岁月,如流水的一般过去。瞧,又是流水的一般。沉吟间花就落了,飘落成了胡同。冷清秋住在落花胡同,就有了一种唯美气息。她家院子里种植着三株枣树,簌簌的枣花也是落花胡同里的一种花吧。

  再次进入北京城的腹地,是作为一个游人或观光客,而多年前还曾拥有过此地公安分局签发的居民身份证。从认可到被不认可,是一种过滤。也仅仅是一念之差,我就被推到了彼岸,好像大水过后被急流冲到岸边的庄稼秸杆,回首总是无能为力。一种不能制止花瓣纷纷坠落的无能为力。

  春天的路上,一低头,就看见粉色的花瓣在地上零落着。忍不住拾起,却发现前方更多。走啊走拾啊拾,越来越多,等到拾不起了,就看到了花瓣纷纷坠落的梅树。可以抱满怀的梅花,却不能抱满怀的花瓣,连手捧都捧不起。已经凌乱的事情的确不能再恢复。只有无能为力,看那花瓣离开花朵。只是还没等到落成胡同,早就被风吹散了。所以落花胡同的唯美就有些隔了时代的遥不可及。

  没有人知道北京是我最不愿意抵达的城市。如果不是女儿想去北京动物园,提了几次,到了不能再忽视那小人儿意见的份儿上,我会一辈子都不想再那么深入地进到它的内核。偶尔从它的周边路过,眼光总是在回避。等到重新进入到它的内核,我内心的胞衣在一层层脱落,直到露出那鲜红的、泛着光泽的,依然明显的花朵般美丽的暗伤。这样的袒露,的确有点残酷。

  我为什么对一个曾经短暂驻足的城市有如此的感觉,我待它像待人。

  我知道我待这座著名的新面貌的古城就像待一个“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故人,亦或那就是个童话故事中的城堡,里面不分昼夜地开着一场盛大的舞会。我的王子,就住在那里。他在那里跳着笑着,我下半身隐藏在水里有一条鱼尾,不能亲近他,除非向女巫奉献出自己的舌头和声音。

  我要说的,和爱情无关。一切是如此的苍白,还没有来得及着色,更多的苍白又堆积在眼前。这样苍白的颜色,雪色一样,是由赤橙黄绿蓝靛紫组合而成。

  离开校园好久了,也不过是生命中曾经的四年。年轻,饱满,粉红,像花瓣。想象那个校园里的银杏树在我离开后依然绿了又黄,黄了又绿,黄黄绿绿地每年变换着两种颜色。再次把它们的颜色从记忆深处挖剖出来时,我已经有了一个即将读小学的孩子。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呢。曹霑著书《红楼梦》到第四十九回,说湘云那女孩子穿着一件“半新的靠色三镶领袖秋香色盘金五色绣龙窄褃小袖掩衿银鼠短袄”,那“秋香色”就是黄绿的颜色。那个书生在西郊黄叶村著书,竹篱,小院,黄酒,一抬头满眼是北京的秋色,绿中带黄,颜色的流转中又是一年。那衣服上有着秋香色的女孩从金陵来到北京,何时又是归途。

  秋天的时候,我们去植物园,去西山。那是女孩子们认识的第一个秋天,被分到同一间宿舍。第二年的春天,我们相约去陶然亭公园,在石评梅的墓前祈祷,杨柳依依下在船上吃八珍烤鸡。接下来的秋天,我们去八大处,那里的红叶和香山的红叶一样美,和张艺谋电影《英雄》里拍的一样美,几只红柿子图画般地挂在枝头。接下来的春天和接下来的秋天,我们依然一起外出,然后回宿舍说很晚也很多的话。再接下来,就是夏天了,分别在即。

  还有我认识的那些男孩。有时候忽略了自己也曾有过过去,想起那些男孩子,生命中原来是有过七彩。有第一个拥抱我但接吻未遂的,有第一个向我示爱但被我拒绝的,有独处在一个房间却穿着衣服各自入睡的,有我爱慕但人家却不爱我的,另外还有阿伟。

  我在大四的时候认识了阿伟,舞会上他带着我快乐地跳舞,多年后我还能记起那种快乐,旋转,旁若无人地张扬。回家的时候他去火车站送我,和我交换背包和随身听。那似乎是我最近一次去北京站,我在离京的时候是坐汽车走的,而之后我就再没有坐火车去过北京。周末的时候,我去他与人合租的宿舍,他送我吉百利巧克力吃,以至于现在我还是认为最好吃的巧克力就是吉百利,腻腻地甜。晚风中他送我回学校,我坐在单车的前面,简直就是在他的怀抱里,一侧头就是他的呼吸。早晨起很早跑到楼下给他打传呼,提醒他不要睡过点。他说,你的吻,柔柔地。那是唯一一次让他吻我,然后鱼一样从他身边滑走。他没有说我是他的女朋友,我更没说过他是我的男朋友。唯一留下的痕迹就是电话本上留了他的传呼号。传呼后来被手机代替,电话号码本也不知道丢在哪里,阿伟就此失踪。好多人就此失踪。我们从来没有拥有过过去,我们只有眼前。

  除了男孩女孩,可说的太多了。北京是造就我青春的梦也断掉我梦想的地方。一个梦,生生就那么断掉,喀嚓,外伤痊愈内伤永远留下。若不是因为女儿,一辈子都不想再来亲近它越来越陌生也越来越现代的气息。我不是一个拒绝繁华的人,我是在回避这样的繁华不再属于我的事实。我从它身边溜走,鱼一样无声滑过那片水域。

  我对女儿说,你将来考北京的大学,将来就在这里居住。妈妈随你来。

  岁月流水的一般过去,没有去想原因的机会。即使想了,这也不是课堂月考或期中考试,下次回答就可以答对试卷。好多的事情,考试就只一次。错过了,也就错过了,是不会像银杏树叶子一样轮回绿了又黄,黄了又绿。

  女儿在快乐地唱歌,那童音那歌词让人想起林海音的城南旧事。那个城是20世纪20年代的老北京城。沉沉的相思,在成年后的林海音的回忆里有着一抹淡淡的哀愁。她在老北京的城南里过了童年,遇见了会馆前的疯女子秀贞、出没在草丛中的小偷、遍体伤痕的小伙伴妞儿、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遇见了慈爱父亲的亡故,也遇见了一个个的离别,半个多世纪来却依然情谊缱绻。林海音的旧事,缓缓地,是一首慢韵律的关于老北京的诗。

  我在北京的时候住在城东一隅,有红学家考证说那里距离雪琴笔下的村妇刘姥姥家很近。刘姥姥那时进城去贾府要过一个城门,天黑就会关门。现在的北京城是没有城门的,随意人来人去。我的城东旧事算不得事儿,充其量是多年以后,重温一下与我相遇的人事和城市,或遥望一下曾经的“离别”。那相遇和离别,在八月的阳光下透着个人不轻易显露的微微的苍凉。

  北京动物园也不是多年前那个园子了,更加葱郁而漂亮,游人也更多。我从女儿那细细的歌声中,听来了含在绿色园子里的阵阵秋意:“路边开满野菊花啊,飞来一只小乌鸦呀”。当时我们正在看啊一种叫“印度貘”的动物。女儿是如此地快乐,我想,只要她快乐就行。我一点一点地在曾经的故地拾起已经看不到的花瓣,或许是清秋家的枣花瓣。怎么拾,也仅仅是一捧范围内可数的几瓣。

  刚刚立秋,天气很闷热。终究是回不去了,我不过还是那个游客。


                                         杨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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