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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机器人 发表于 2006-11-15 04:40

短篇小说和它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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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短篇小说和它的“意味”[/b]

            文 / 孟繁华 |  2006-11-8 14:21:01 投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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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篇小说和它的“意味”
  ――关于温亚军的短篇小说
  
  孟繁华
  
  
  温亚军的小说创作已有十几年的历史,但他声名鹊起或为文坛所关注,却是他《驮水的日子》获鲁迅文学奖之后的事情。文坛太广阔,即便是一线作家的作品我们都没有可能全部阅读。我知道温亚军大概是两年前的事情。那时,我在组织筹划“短篇王”丛书。一天,温亚军带来了他的短篇集子,他简单地谈了他对文学或短篇小说的看法。阳光照在他诚恳质朴的脸上,他虽然不事张扬相当低调,但他目光坚定神采飞扬。在文学已经不那么神圣的今天,温亚军对文学的谈吐让我深怀感动。他离开之后,我随手翻开了他的《火墙》,只看这一篇小说,直觉告诉我这是一个难得一见的作品。于是,我没有任何犹豫地将他选入“短篇王”第三辑里。
  
  最近,温亚军送来了他三个短篇:《成人礼》、《不合常规的飞翔》和《金色》。前两个短篇将发表在《大家》上,后一个则发表在《中国作家》上。集中在权威刊物上发表他的作品,起码从一个方面显示了这个青年作家在这个领域的重要和不可替代。看过这几个短篇之后,我确实生发了一些想法:温亚军的小说都是对日常生活的提炼或摹写,他的小说确实是“小说”。我之所以有这样的感慨,是因为自1902年梁启超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发表之后,四部不列的“小说”一夜之间起“八代之衰”。小说陡然间变成了“大说”,这个问题实在复杂,这里难以讨论清楚。在梁启超的时代他自有他的道理,此后百年来小说处理表达的问题几乎都是大问题,也几乎都是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等共同关心的问题。在一个后发的现代国家中,小说超负荷地生产和发展着。当然,小说既是“想象中国”的一个方法,同时也参与了一个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这是中国特有的经验。它的作用和意义已经并还将被阐释着。但是,小说之所以为“小说”,或者说在它诞生的时候起,小说是用以表达家常里短、爱恨情仇的。明清之际的白话小说其实都是“俗文学”都渗透了那个时代的“性与情”和“文人气”。现代小说兴起之后,我们把小说是当作“诗”来认识的。在古代社会“不读诗无以言”,只有诗才是雅文学,于是小说也就有了一个“诗骚传统”。再俗的小说也必须写上“有诗为证”,雅俗就有了等级之分。小说也一直向“雅文学”方向努力,当然这与西方小说的影响是密切相关的。
  
  温亚军的小说重临了小说的起点。《成人礼》是一篇可遇不可求的小说。一个七岁的男孩将要行“成人礼”,男孩虽然七岁了,但衣服还要母亲来打理。男人管教孩子的方式就是粗暴地呵斥。“成人礼”行过之后母亲心疼孩子,试图还让孩子和自己睡在一起。但男人决不允许,并坚持不许女人去看睡在小床上的儿子。但当她被噩梦惊醒时,发现身边空荡荡的,原来男人的半个身子搭在儿子的小床上。小说的人物都没有命名,只是男人、女人和儿子。男人是小说的主角,一方面,他对儿子的粗暴和床上对女人的兴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方面,他表面对儿子的粗暴和内心对儿子的关爱形成了另一个鲜明的对比。西北男人处理情感的方式在这两个对比中被无声却强烈地凸显出来。
  
  《不合常规的飞翔》大概是温亚军为数不多的与城市现代生活为题材的小说。小说只有两个人物:男的叫罗城、女的叫多多。他们相识于时尚的网恋,男人罗城终于到心仪已久的B城来了。他是以怎样憧憬、激动的心情来到这个城市的可想而知。欲擒故纵的方法是多多常用的方法,也是温亚军小说的常见方法。在多多游刃有余的“延宕”和节奏的控制中,罗城总象是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他希望得到的东西最后也没有得逞,多多却得到了想要的一切:罗城买的皮鞋还有他的旅行包。罗城把游戏当成了初恋,不大懂“网恋”或婚外情意味着什么,所以才上演了一出“不合常规的飞翔”。
  
  《金色》是一篇极端化的小说,无论环境还是人物,无论过程还是结局。女人来看淘金的丈夫天良,新婚别后的重聚本来该是男人的节日,可女人千辛万苦、激动无比地来到男人身边的时候,男人不仅无动于衷而且还不断重复女人不该来。女人无论如何都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在月光如水的夜晚,男人带着女人离开了淘金地,同时也意味着他放弃了一年来应该分到的那份金子。原来,淘金人已经商量好,无论谁的女人来了,都要陪每个淘金的男人睡一晚上,天良已经睡了别人的女人,但他决不能让别人睡自己的女人,他宁可放弃金子也不能放弃自己的女人,女人就是自己的金子。
  
  读温亚军的小说就像走在洞穴中,在将要走出洞口的刹那间,迎面一缕阳光照亮了整个洞穴,那平淡无奇的过程突起波澜并惊心动魄,这就是绵里藏针不动声色。在敞开小说的瞬间,既出人意料又不可思议。我所说的温亚军小说的“意味”,正是这个意思。这一点与明清白话小说的发生和现代白话小说的“西化”都不相同,故事是明清时代小说发生时最基本的层面,甚至是一切,所谓“花开两朵各表一枝”,都是交代故事的来龙去脉,看官只要了解了故事和结局便皆大欢喜;现代白话小说说的都是大事,都与国家民族有关。但温亚军的小说里几乎没有故事,那些“漫不经心”的叙事,都是为最后的“意味”“蓄势”,只等时机一到便和盘托出。这几篇小说,都是在一种平淡无奇的日子中写出了一种极端和绝对化的东西:爱儿子的男人、爱女人的男人和被女人欺骗的男人。这些男人被写出的极端化的经历和感受,是通过短篇的“形式”铸造出来。在这方面,温亚军学习借鉴的不是罗伯-格里耶、博尔赫斯或卡尔维诺,而是在他们的前辈――欧.亨利、皮兰.德楼以及契柯夫等。在这三篇小说中,我们似乎也能感到《最后一片叶子》、《麦琪的礼物》等小说的某种意味。最后的结果都是出人意料的,这显示了温亚军非凡的文学想象力、表现力以及对短篇小说独特的理解。
  
  温亚军不是那种暴得大名的作家,他是靠自己的韧性,以坚忍不拔的努力和探索获取对小说的理解和成就的,他从新疆一路走向北京,在红尘滚滚的文坛杀出重围,艰难可想而知,雄心叹为观止。他不是那种讨巧或哗众取宠的作家,所谓文如其人,只要你看到他诚恳的目光,一切都会了然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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